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事業單位,今年所得稅申報至5/31止,可以透過「網路申報」省時又便利。另外也注意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須於規定期限6/30前將附件資料送至所在地國稅局或服務處,或6/29前透過申報軟體上傳提供。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111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間為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期限自本(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可以透過「網路申報」所得稅,省時便利又能節能減碳,但需注意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仍須依規定期限內送交「附件資料」。
延伸閱讀:111年度營所稅網路申報軟體4/15上線,身分認證2方法便利申報|職場新訊
附件資料送遞期限為112年6月30日(網路上傳至6月29日)
如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採用網路辦理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
- 應於112年6月30日前將相關附件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 或於112年6月29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提供。
而上傳後請務必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確認相關資料是否上傳成功。
北區國稅局也提醒,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完成網路申報後,如為會計師簽證之結算申報案件,應依前揭期限內送交會計師簽證報告書,逾期提供者將視為普通申報案件,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盈虧互抵等之規定,請特別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北區國稅局網站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北區國稅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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