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市場人力大響警鐘,即便政府承諾未來8年將引進更多外籍勞動力,但恐「遠水救不了近火」。專家認為即刻啟用中高齡人力才是「勞動市場可仰賴的滅火器」,但是即便政府努力推動就業或提出獎勵金,卻仍看得到一些計畫中的「小圓石」,如何把這些阻礙中高齡就業道路上的石頭給搬開,是現階段讓人力順利銜接的重要之事。
文/許朝茂
109年12月4日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就業列車啟動,2年來一路急駛,先後為促進就業或獎勵金計畫擬定7個計劃或1個措施,主管機關全面性推動非常不遺餘力。
7個計劃或1個措施之相繼問世,顯示此政策已全面性推動;但,2年來未見完整政策(或法規)實施的「成果」;不禁令關心此良好政策者,興起政策「叫好不叫座」疑心?
其實這可分二個面向探討,其一:高齡者勞工內心,前揭宣導及推動,有無興起正向職涯熱忱或新景勾勒?其二:雇主面向,雖缺人甚急。但,因高齡者加入相關變數多(含進用、工時、工資、職涯發展、退休新制度等調整與預期成果),萬一流於「病急亂投醫」,而打亂原有的人力資源佈局,豈非得不償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就業法》109年12月4日實施後,隨即佈下天羅地網般促進就業或獎勵金計畫7個計劃或1個措施:
企業循著《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目前台灣人力結構分析,再就企業本身就急需人力,透過下列管道(或途徑),可解人力短缺之苦:
目前台灣勞工平均退休年齡約61-62歲,推估其走進職場約15-20歲,換言之,其職涯年資平均約42-47年,主管機關只要雇主迎接符合《勞動基準法》強制退休65歲,恐等不到提早退休之大眾。
小(微)型企業之工資福利、工作體能負擔、勞力密集、職涯規劃從缺等因素均不盡理想,勞工連續工作約42以上年後,其身心俱疲;且一旦第二代也步入職場,多數勞工如釋負重,無不紛紛嚮往「自由」之退休「理想(非務實的)樂園」,致使高齡者勞動參與率不見提升。
勞動部5月下旬公告修正「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擴大適用對象含「已退休中高齡者」,而計畫修正「僱用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今降低穩定僱用年齡為62歲之建議與降低傳承技術為中高齡者,頗有異曲同工之效。
穩定僱用對象建議提前62-65歲期間均可,讓多數想換口氣之勞工,更有意願提前邁向穩定僱用,超越65歲高齡者持續僱用動機明顯降低許多。
台灣企業特殊現象,約90%以上小型、微型企業,以其每年65歲屆退人數不過1-2人,其實此類企業配合穩定僱用達屆退總人數幾乎是100%,顯然達屆退總人數30%以上之限制,已毫無獎勵動機。
30人以下企業,應不再設限,按小型企業人力布置,每年屆退不過1-2人,實務上沒有設限之必要,雇主願意留人,既有益於技術薪傳,更可能短期維持人力規模,即得以補助。
一般台灣各產業淡旺以「季週期」居多,而要求雇主穩定僱用高齡者非滿6個月以上不可,有違雇主淡旺「季週期」之人力安排,此因素使得雇主擔憂淡季時期有多餘僱用之嫌。
主管機關若堅持僱用應達6個月以上者,應放寬同一高齡者一年內得以2次以上之定期性契約,合併計算其各契約工作期間達6個月以上者,亦可提出申請補助,以兼顧產業淡旺季人力之所需。
另高齡者健康情況,非雇主所能預期,若僱用期間可能遭遇緊急影響健康情事而離職,其接班人力受僱期間,是否合併計算?
因2021年訂定「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日前公告修正此計畫,擴大適用對象含括「已退休中高齡者」,計畫名稱修正為「僱用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
報載勞動部基於:產業勞動力短缺及技術傳承斷層,且可怕的是勞工普遍於50多歲就申請退休;但其身懷絕技之專業知識與經驗,依然於職場上可好好運用。
同理穩定僱用對象建議提前62-65歲,得擴大繼續僱用屆退者人數,一定要等到65歲,多數人力已經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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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灣勞動力逐年遞減,已呈現不可逆趨勢,且非勞動力移轉很難。國發會強調未來8年(112年起)將引進40萬外國人,勞動部近期主動開放約3萬外國人引進,但惟「遠水」仍可能救不了「近火」。
高齡者絕對是「勞動市場滅火器」,主管機關依照7個計劃及1個措施,積極推動前揭人力走進職場;但是,既已發現路上出現「小圓石」的存在,應虛心檢討及調整,以利共同參與此政策者樂此不疲、同步而行,藉此來挽救勞動市場當下的急性病症。
(原文標題:速速撿拾高齡者促進就業道上小圓石,讓促進就業列車能通暢無阻!)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