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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 14191次觀看

「責任制」不是老闆喊了算!什麼職位才適用責任制的工作模式呢?

「責任制」是很多企業會聽見的制度,但你知道其實不是所有行業和職位都適用「責任制」嗎?如果老闆違法的話,該如何因應呢?本篇文章將探討責任制的精神、適用狀況,以及常見的違規事例,千萬留心哦!

文/法律010 由方格子授權轉載

一般工作最常聽到的是「責任制」,實際工作型態百百種,你的工作型態如何呢?

是守法規的上下班準時打卡,還是彈性工時不用打卡,或者是上班打卡製下班責任制呢?聽說在中國網路公司,也有超高工時的「996制」,也就是早上九點上班、晚上九點下班,一週六天。

儘管法律規定了勞工工作的上限,仍然有雇主不合法的要求「無償加班」(也就是不給加班費的意思),有些人因為受限於現實生活壓力而屈從,有些人則是因為對法律規定不熟,無形中讓自身權益受損,本文就來聊聊萬惡的「責任制」話題。

責任制是什麼?什麼樣工作適用?

什麼是責任制?責任制本意為方便少數職業性質較特殊的員工(例如運營管理、設計發想、製作等具有高度專業與創意產業的工作者)保有工作彈性,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的責任制度。為了避免台灣慣老闆濫用,勞基法也有給予相應規範(請參考:責任制勞基法規範)。

誰可以適用責任制呢?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1條〉規定,包含以下僱員:

  1. 監督、管理人員:負責經營及管理企業的工作,並擁有一般勞工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決定權力的主管級人員。
  2. 責任制專業人員:是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的工作者。
  3. 監視性工作:是指在一定場所中,以監視為主的工作。
  4. 間歇性工作:是指工作本身就以間歇性的方式進行者。

注意!你的老闆違法了嗎?

即使職業符合責任制的認定,老闆要實行責任制,除了與員工約定好並簽訂書面契約,還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可才可以實施,並不是雙方合意就算責任制。

就算是責任制,工時仍有規範,例如責任制的員工仍然需要打卡、給予加班費,並不是無限的壓榨員工的時間。舉例來說:「假設老闆跟勞工約定正常上班工時為10小時(一般勞工8小時),從第11小時開始,老闆就必須要給付責任制員工加班費。」

因此,若老闆有以下行為,均屬違法,包含:

  1. 明明不是責任制的工作,卻要求責任制
  2. 僅有口頭約定或簽約,沒有報請主關機關核可
  3. 不依照合約,讓勞工超時工作
  4. 超時工作卻不依法給付加班費

上述這些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勞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勞檢提出檢舉,確認違法,會依法裁處2萬至100萬元。

其實多數勞工都在「共體時艱」,會因為種種考量沒有舉報老闆爭取權益,但如果實在被壓榨得太超過,然後老闆又一副「施捨」的態度,不妨讓他看看觸法後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你想多了解責任制的加班費要怎麼計算,這篇文章有詳細的算法舉例: 責任制勞基法規範有哪些?責任制有加班費嗎?怎麼算?)

(原文標題:你被壓榨了嗎?原來這些職位才可以用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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