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權益

2022.06.16 | 6849次觀看

網路分享薪資當心違反「保密條款」?公司有權審查員工的對話紀錄嗎?|法律小教室

在網路自由討論的空間,求職者經常從此瀏覽網友分享之心得與薪資福利。「取之於人,用之於人」欲分享心得造福其他人時,先「停看聽」,是否與公司簽過保密條款?聘僱契約及勞動契約中的許多條文或許複雜,但仔細了解才不會惹禍上身。

文/未來工作者社群 Anywhere

許多工作者或應徵者會在網路分享薪情,幫助促進職場資訊透明。然而,台灣執業律師兼人氣KOL雷丘律師提醒,在網路分享薪情前不妨先確認自己有沒有和公司簽訂任何保密條款,以免不小心吃上官司。

網路分享薪資前,先確認你簽保密條款了嗎?

薪資要保密這件事經常被勞工忽略,有些公司視員工薪資為機密,並且明訂在勞工入職簽署的那一份聘僱契約中,很多人簽約時沒留意到這一點,一時大意就違約了。

也許你認為自己只是陳述事實,不該被公司告。「法律原則上也是保護言論自由沒錯,但在民法上,因為契約自由原則,並不限制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以私人契約的方式規範。因為私人契約是你心甘情願簽的,就會造成一個不違法但是違約的效果,除非契約約定不合常理,才會被法官認定為無效條款。」而在實務上,薪資保密條款並不像營業秘密條款那麼多人討論,所以常常被員工忽略。

所以無論是對同事還是一番好意在網路共享資訊,都要先確認自己有沒有簽署任何保密條款和法律協議,以免做好事不成反倒惹禍上身。

PTT、網路論壇常有人分享薪資區間,那又怎麼說?

雷丘律師說,如果單純是應徵者透露面試階段被Offer的薪資區間,還沒簽署與公司的聘僱契約,幫助形塑更透明的職場資訊和文化,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如果拿了Offer並簽好了聘僱契約就必須遵守契約規定,不然就可能面臨違約的問題。

Netflix高層Slack非議同事丟飯碗,公司有權審查內部對話記錄?

根據Netflix共同執行長Ted Sarandos披露,三位涉案高層是在公開的Slack頻道中談論其他同事的(雖然三位當事人以為他們是在私人空間聊天),既然頻道內容是全公司上下都看得到的,這起事件的重點就不是言論審查,而是違反勞動契約的問題了。

因為Netflix創辦人Reed Hastings在草創期就已經通過發布備忘錄的方式告訴員工,公司規定你「不要私底下議論同事」,你還這麼做,會被追究在所難免。

知識補充:
台灣勞動法律闡明,員工和雇主之間合意訂立的事項,如上下班時間、休息時間、加班費、年終獎金計算方式等稱為勞動契約。但因為有些大公司員工太多,當新增工作規定時,沒辦法跟員工一個一個重訂勞動契約,所以用公告新工作規定、內部作業辦法的方式補充勞動契約,無論是用紙本或電子的方式佈達,只要經過公告,而且放在員工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就可以被視為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

職場狀況百百種,注意個人行為是上策

那雇主到底有沒有權利審查員工的對話紀錄?內部溝通平台又算不算是公共空間呢?其實也很難用一句話概括定論,必須用個案判斷。比如公司幾個交情較好的員工自行開設一個沒有老闆或主管小群組,老闆和主管不在場的空間可以算是員工的私密空間,但也可以算是群組內員工的公共空間,如果他們在那個空間發生衝突,鬧到雇主那裡,那雇主可不可以調閱對話紀錄?所以要用空間的性質來去討論雇主有沒有權利審查員工對話紀錄有點難。最安全的方式,還是先注意自己的言行。

陷法律糾紛找專家,不要自行詮釋法律

雷丘律師坦言,很多人可能無法理解為什麼一些行為明明看似合理,但法庭的判決卻違背大眾的認知。「坦白說法律不是數學,不是你簡單套用一個公式就可以得出答案是0或1的,每一個判決都是依個案而定的。

「幹」 算不算髒話?

以「幹」為例,「幹」到底算不算髒話?相信沒有律師可以輕易作總結,因為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有不同的解釋。你邊打人邊喊「幹!」,可能真的就是公然侮辱的行為;但如果你只是在聚會上遇到久未碰面的老朋友,脫口而出「幹,你也來了!」難道這樣也算公然侮辱?

「我們普及化法律知識(簡稱:法普)是為了帶大家入門法律的原則,而不是鼓勵人們用自己的直覺去解釋法律,甚至網路上有人彙整了『罵人價目表』,然後不管法條、法律、個案差異。法律不是這麼用的。」

所以,遇到法律糾紛時建議諮詢法扶或專業律師,會比自己套用法普知識作猜測更準確。

(原文標題:【職場法律】公司有權禁止勞工網路分享薪情、審查員工聊天紀錄嗎?雷丘律師分享職場資訊安全使用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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