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令

2020.08.03 | 3990次觀看

勞工之工作年資於資遣費及退休金給付所受限制

許朝茂顧問

疫情期間經濟不振,企業難逃歇業、無薪休假…,而終止契約或強制退休事件增多,資遣費或(舊制)退休金發給變成勞工非關注不可了。

勞工之工作年資與資遣費及退休金密切相關,一般而言,二者呈正相關,工作年資愈長契約終止時,雇主發給資遣費愈多。

惟94年7月新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後,契約終止時雇主發給資遣費標準丕變,其高限為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了。

勞工的資遣費計算不同

雇主發給終止契約之勞工的資遣費,依法計算勞工的工作年資及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勞工之退休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其工作年資之採計及限制不一,分述如下:

(一)適用《勞動基準法》

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無最高限制。

(二)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 》

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平均工資;最高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

雇主依(二)給付勞工的資遣費,受制於資遣費最高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緣故,換言之,不論勞工在雇主任職工作年資多長,最多僅能採計其12年之工作年資。

勞工的退休金給付之(工作年資)限制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平均工資」)為限。

上述計算勞工退休金,分為二階段計算,工作年資第1年至第15年,第16年至第30年按不同標準分段計算。同時限制勞工退休金最高45個基數(「平均工資」)天花板限制。易言之,勞工退休給付雖仍按照其工作年資計算;但只取勞工所有服務年資中30年計算,超過第30年之工作年資均非計算退休金之因子。

小結

勞工資遣費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計算,設有天花板限制;然勞工退休金若依《勞動基準法》,計算退休之工作年資卻僅採計30年。對勞工而言,退休金在於其晚年期間,退休金更重要;新制退休金給付計算工作年資(或稱提繳年資)未加以限制,實勞工之福。

本文作者許朝茂顧問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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