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朝茂 顧問
原文標題:防疫二度延長,服務業勞工勞動契約快速且多元變化了?
三級警戒防疫二度再延長,更多的服務業者停(休)業或關閉已是抵擋不住之潮水了。據某報報導標題:三級警戒滿月,蕭條更勝金融海嘯。百業蕭條,飯店、觀光和零售業成了海嘯第一排。
服務業遭遇嚴格防疫,目前批發、零售、餐飲、倉儲、視聽歌唱、洗衣、婚紗、攝影、美容及美髮等,服務業成為疫情下重災戶,幾乎無一倖免。
服務業者渾身解數使出一連串因應措施:包含有薪假、減班休息、減薪、裁員、歇業。此際推出措施均偏向負面作用;針對(原有)勞動契約之變化,將何去何從?
警戒期間,雇主思考不能歇業且能度過難關實施有薪假、減班休息(實務上稱「無薪休假」)、減薪、裁員;而歇業則是最壞打算:
雇主因疫情警戒等因素,無法正常經營,雇主與工會(或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並減少工資;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它源自「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需勞資雙方協議,使企業和勞工挺過防疫期間非常期間。
工資是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防疫期間使出減薪,非常不智。
裁員,雇主須依法終止與勞工之勞動契約契約,《勞動基準法》規定中,已有二個條件符合疫情期間讓雇主考量資遣(裁員):
部分業者關店、停(休)業因重大虧損且營業又被迫延長,在長痛不如短痛思考下,歇業可能是最後之決策。
三級防疫警戒期間,雇主及勞工均有損失,不過,投入資本愈多一方,其損害愈多。就雇主損失及停(休)業時日長短之因素,分析勞工勞動契約可能情況:
防疫警戒延長連帶服務業停(休)業、學校停課均延長,二項困難併行,增加雇主面對上述二大問題處理難度。
有人力銀行在6月14日針對餐飲、零售、觀光、美容美髮等900多家服務企業調查,50%店家業績減少幅度超過40%,27%營業額減少超過60%。
顯然防疫初期營業大受衝擊,此時雇主給勞工放「有薪假」、「防疫照顧假」;然今三級防疫警戒二度延長,雇主無法再給勞工「有薪假」變成「減班休息」、「防疫照顧假」。二度防疫延期勞工不論「減班休息」、「防疫照顧假」,雇主不給薪,勞工每月薪資大幅減少,可能讓勞動契約隱約信心動搖。
「減班休息」若雇主善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紓困方案,補助企業辦訓費用及勞工參訓津貼,則可減輕其人力成本等之負擔。
人力銀行在6月14日亦針對900多家服務企業調查,50%店家業績減少幅度超過40%,27%營業額減少超過60%。
防疫初期,雇主預估防疫減弱不易,或連後2年(含109、110年)已承受疫情衝擊而無法繼續承擔人力成本,基於人力維持,而經勞工協商減薪。
工資乃勞雇議定之,所以,雇主主動協商減薪,一定需與勞工協商,並重新簽訂勞動契約;勞工於疫情轉職不易,勉強接受;但若疫情過後,誰會保證勞工不離去?
同樣來自人力銀行在6月14日針對900家服務企業調查,28%已暫時停業,另有1.5%決定永久停業。
「減班休息」、「有薪假」今已逾越1個月之久;若三級防疫解除,仍遙遙無期或仍處於不確定情況,雇主採取資遣可行性愈高,前景悲觀的雇主被迫資遣勞工,勞工之契約終於終止。
最後,人力銀行針對900多家服務企業調查,1.5%決定永久停業(歇業)。
防疫警戒解除仍陷於悲觀之際,雇主停(休)業期間再拉長,且事業體質不佳,極有可能引發部分雇主終止營業,則勞工難逃勞動契約被迫終止。
雇主歇業之決策,不因終止營業之時點,得不遵守勞動法規。
覆巢之下無完卵,雇主不易面對防疫警戒,勞工何能有幸避免?此期間,雇主應主動與工會(含勞工)協商(如勞資會議),商討因應防疫措施並兼顧勞動契約穩定,以期能共體時艱。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