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無強制保勞保,就不用提撥勞退6%了嗎?

公司規模小、員工不到5人而無需強制投保勞保,此時若雇主也不提繳6%的勞工退休金合法嗎?錯!提醒雇主,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皆應為其提繳不低於6%之勞退,也不能從員工薪水扣除。如未提撥勞退,除了違法受罰外,勞工亦能向雇主請求賠償。

文/愛玩課 鄒靜修 由方格子授權轉載

小朱畢業不久後,就到一家小公司上班,老闆說「只有3個員工,沒有強制保勞保,所以就不會提繳6%的退休金」,讓他相當困惑,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以後的退休金不就一場空?

「這是不正確的」,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包含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等,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也就是說無論是否在公司投保勞保,老闆都應提繳勞工退休金。

但要注意的是,勞退金不可從員工薪水扣除,否則就是違反勞基法規定。

提繳勞工退休金相關規定

雇主提繳之金額,應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

雇主應置備僱用勞工名冊,其內容包括勞工到職、離職、出勤工作紀錄、工資、每月提繳紀錄及相關資料,並保存至勞工離職之日起五年止。

勞工依本條例規定選擇適用退休金制度相關文件之保存期限,依前項規定辦理。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定有明文。

雇主應為適用勞退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勞退條例第6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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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exels

老闆不提撥會怎樣?

同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雇主未依該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該專戶內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屬勞工所有,僅於未符合同條例第24條第1項所定請領退休金規定之前,不得領取。

所以雇主未依該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將減損勞工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勞工之財產受有損害,自得依該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於勞工尚不得請領退休金之情形,亦得請求雇主將未提繳或未足額提繳之金額繳納至其退休金專戶,以回復原狀,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602號著有裁判可資參照。

(原文標題:公司沒勞保不必提勞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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