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日在即,主管卻臨時說「人手不足」不給走!你該懂的離職權益和人情綁架破解法|職涯診所

離職前的心情總是忐忑,許多離職者最大的煩惱都是「該如何漂亮轉身、順利離開?」離職申請何時提出最好?提前多久告知公司要離職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若遇到老闆、主管強制慰留,該照辦嗎?

「提離職」的眉眉角角,我們一起探討!

文/職涯診所精選問答

提前提離職了,主管一個月前才告知無法讓人離職

1.我醫管系畢業,現在在醫院的行政上班,工作有10年以上因為結婚了,工作需要輪班無力能配合,加上工作壓力大,所以提離職。


2.早在去年11月時就提出2/28要離職,當時主管也說妳自己想好就好,但是到了離職前的一個月,主管突然說太多人要離職,她人力不足要我跟其他同事協調,但是我又不得不離職,因為下份工作已經找好,請問我該如何是好?謝謝

104職涯診所 醫院 醫療保健 匿名(36~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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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已經跟公司約定好離職日期、也早已提前告知,但到了離職關頭卻又被主管以「人手不足、工作無法銜接、希望你再幫幫忙......」等理由給攔下不讓走,強行離開又怕打壞關係,該怎麼辦呢?

讓我們一起透過這次《104職涯診所》的提問,來看看職場前輩們有哪些實用的好建議吧!


員工依法預告離職,主管不得強行留任!

提離職後,主管卻開始拖延、慰留,甚至不讓你離開,究竟該怎麼辦呢?別慌張,看看專業人資和前輩們會如何應對:

  • 104人力銀行 人資處協理 江錦樺:醫院行政人員適用勞基法,依勞基法規範。以你的情況來說,在該職工作10年,只要在「30日前」提出預告即可。即使公司/主管不批准,還是具有效力,主管是無法強行留任的。

  • 104人力銀行 資深副總經理暨人資長 鍾文雄:依照勞基法規定,您只要在「離職前30天」通知公司人資部門或是主管即可。以口頭、郵件、信函、Line、離職申請單或是簡訊的方式都可以,只要確認對方收到訊息就好了。
    法院與勞動部都認為,離職是以「員工的自主意願」為主,不需要取得公司的同意才有效力。只是在商業禮儀上,仍應該與公司維持良好關係,做好「交接清冊」或是「教導新人移交工作事項」,都會是比較好的離職程序。

小編劃重點:員工只要依勞基法規範:於「離職前30天」吿知「企業人資」或「老闆/主管」自己準備離職、並確認對方有收到,在法律上即有效力。 (以口頭、郵件、信函、Line、離職申請單或簡訊通知皆可,留下文字記錄最佳),原則上,不論老闆或主管都無權強行慰留員工的哦!


做好工作交接,確實跑完離職程序就沒問題

離職之前要如何溝通、安排好一切,才能讓人沒有機會在背後說閒話,也讓自己可以真正放心的離開呢?其實你可以這樣做:

  • 職場前輩A:遇到這種主管慰留不讓走的情況,建議作法如下:
    (1) 正式發信予主管,說明於去年11月就已經向其提出今年2/28要離職&離職的理由了。
    (2) 主動與公司人資單位確認離職程序(比如:是否有相關作業表單需要填寫)。
    (3) 將工作交接清單羅列清楚(有責任感的做好交接功課)。

  • 職場前輩B:建議可以當面與主管懇談,但不用特別的提出勞基法的規定。醫院都有人資單位,一定比你更清楚勞基法。只是要再次告知主管與人資單位,自己去年11月時就已經提出2/28要離職,也取得主管的同意了。現在因為下一份工作已經找好,所以實在必須要離開。相信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把工作交接清單條列清楚,並在最後一天(2/28)跑完工作交接清單,並完善離職程序即可。

有耐心的向主管說明情況,主動和公司的人資單位確認「離職的流程和手續」,並在離職之前做好「工作交接」。就能讓你無後顧之憂的離開,邁向下一段人生旅程!


妥善溝通、圓融處理、漂亮轉身,不被人情綁架!

雖然員工離職「主管不能強制慰留」,但還是很擔心和前公司鬧翻,會影響將來的職涯發展。究竟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 職場前輩A:單位內的工作調度、交接和人力安排,應由主管去決定、負責。建議當面與主管懇談,並備妥「交接清單」。向主管說明離職前無法交接,對組織單位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另外,也可以對單位內「同時太多人離職」對主管所造成的困擾,表示理解。在離職時,轉身要漂亮,盡量好聚好散。如果在自身狀況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考慮再給主管一、兩週的調度緩衝期,等一切穩定之後再離職。相信主管和其他同事們,一定也都會非常感謝你!

  • 職場前輩B:若之前提離職時,沒有「以書面正式提出」,並「確認對方已經收到」。主管便很容易會因為眼前人力不足,而使用各種理由,來說服你留下來幫忙,晚一點再離職。雖然依法主管無法強制慰留。但世界很小,您所在的醫療行政職域,圈子也不大。如果留下負面風評,對日後職涯發展仍舊不免會產生影響。所以,最好還是盡量好好溝通,圓融處理。建議如果情況允許,可以先跟主管懇談,確認他需要你幫忙的時間有多長,再決定你可以勉強協助多久(10天?15天?)。雙方達成共識之後,再去跟新公司的人資單位協調看看,是否可以「延後到職的日期」。盡量達到「三方都可以接受」的條件,對您會是比較好的。

職場很小,大家未來可能都還遇得到。所以建議大家在離職時,還是盡量要和前公司好聚好散。漂亮轉身,留下好的口碑和印象。若是遇到主管慰留的人情壓力,可以先表示理解,再和對方好好溝通。在自己能力可及的情況下,也可以再給對方1到2週的緩衝期。只要和新公司協調好,確認可以延後到職的時間,就沒有問題囉!


以上,就是本次《104職涯診所》的職場前輩們所提供的寶貴建議。希望能幫助遭遇相似問題的職場朋友們,轉念思考,重新出發。

祝大家都能在心儀的工作崗位上不斷向前邁進,職涯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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