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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景氣薪水凍漲,很多人除了正職工作以外,會再多從事一份兼職工作,又或者是找不到正職工作,只好從事一份或多份兼職工作。過去社會上不少慣老闆時常以兼職工作與正職工作不同,勞動基準法沒有明文規定兼職勞工也一體適用為由,任意剝削兼職勞工的勞動權益;兼職勞工也因為經濟上的弱勢,不知道或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而白白蒙受損失。 為全面保障兼職勞工的勞動權益,勞動部於2014年1月27日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1]」(最新修正於2018年5月17日),將工作時間較「全部時間工作勞工」縮短的勞工稱為「部分工時勞工」,開始有了明文保障規定。因此,無論是超商的時薪人員、餐飲業的計時人員,或是服飾百貨業的兼職店員,打工族們的勞動權益都受到明文保障。 原則上部分工時勞工(以下仍沿用社會上慣用的「兼職勞工」稱之)的各項勞動權益,與全部時間工作勞工(以下稱「正職勞工」)並無不同,只有部分項目因為工時縮短的特性加以調整而已。
即將實施的「中高齡就業專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期望能為職場帶來一些新元素,逐漸消弭長久以來困擾著兩性都很困擾的「年齡就業歧視」問題,但專法推動施行固然可喜,真正的成敗關鍵,依然在於推行後的就業情境檢視,是否真的讓職場環境獲得改變?
我國史上首部為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所量身打造的中高齡就業專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2020年的12月4日正式上路,今天我們訪談104人力銀行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專家們,透過簡易的10則問答,深入淺出的解答大家對於專法的一些疑問,一起來看看吧!
我國史上第一部為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所量身打造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2020/12/4正式上路實施,法規內有哪些是公司企業務必要注意的要點,包括「獎助鼓勵」及「相關罰則」,本文一次說明白!
近期的新聞,由於勞動局接獲許多求職者陳情,表示許多雇主的徵才訊息常會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明明在求職網站或是徵才廣告中刊登「薪資面議」的訊息,但實際上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卻常未達新臺幣4萬元,造成許多誤會。 到底企業在徵才時,該如何填寫薪資待遇才能避免受罰挨告呢?以下請看《104職場萬象》為您所整理的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