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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育嬰留停』,共有20筆資料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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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彈性育嬰假」開跑,64家公私企業可以「日」為單位申請

「友善生育」是近年職場的熱門倡議,為讓更多的勞工爸媽可兼顧職場與家庭生活,勞動部日前宣佈可「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計畫,將於近日正式開跑試辦,目前已募集64家公私企業參與,期間可讓勞工以5天或7日為單位申請育嬰假、申請次數為3次(試辦單位也可自行開放請假日數與次數),預計將試辦至2024年底。

2024.05.09 | 3701 次觀看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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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台灣人敢「生」 勞部以3大誘因鼓勵企業試辦彈性育嬰

育嬰假5天也可以請!勞動部規劃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畫,雇主可讓勞工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也可單日申請。3月中發文給公私部門各單位徵求有意願者,預計從5月起試辦至12月底,勞動部將祭出三大誘因,鼓勵企業參與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畫。

2024.04.08 | 2349 次觀看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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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育嬰假要結清特休嗎?回不去原職位怎麼辦?復職前要準備什麼?人資提醒「育嬰假」5重點

許多家長請完育嬰假準備復職,重返職場的路上卻不如想像順利,最常見的狀況就是發現自己已經被調單位;工作內容被更換;被主管質疑工作能力能否跟上;準時下班或請假被白眼......,職業父母的育兒困境,有沒有解決的一天?關於「育嬰假」,104人力銀行人資協理給新手爸媽5大提醒。

2023.11.02 | 7426 次觀看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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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能請「育嬰假」嗎?朋友說敢請就別想升遷,真的嗎?|職場熱議

職場兩性平權的時代,照顧新生兒的工作不再是專屬媽媽的。有網友在論壇用「真的有男性敢申請育嬰假」為題發問,表示身邊沒有半個男性請過育嬰假,不知是否有人「真的敢請」?旋即引發熱烈議論,甚至有網友指出「可以請、但公司文化和潛規則會害你在職場黑掉」,甚至升遷無望,這是真的嗎?但是「育嬰留職停薪」不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嗎?《104職場力》帶您一起來了解這個議題,並提供詳細的相關規範供您參考唷!

2023.07.28 | 4489 次觀看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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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育嬰留停回不去?資深人資兩度回鍋!專案育兒管理,月刷公司存在感|104職涯診所 Podcast EP271

職場爸媽,您正在掙扎是否育嬰留停嗎?這集「育嬰留停的第一堂課」,是資深人資楊婷雅Tanya兩度回鍋成功的三部曲!從「留停前」的忐忑不安,到「留停時」的空窗恐懼,再到「復職後」的不適應症,她把「育嬰留停到復職」當成為期半年及一年的「專案管理」,每月和主管刷存在感,復職前一個月提高頻度,並和同事保持聯繫,自訂兩項專案目標:「原職」無縫接軌,或「非原職」輪調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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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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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保障復職」,提醒雇主不可任意拒絕勞工復職申請|職場新訊

勞動部提醒雇主,為了協助受僱者親自照顧陪伴幼兒,確保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時,均能順利回到職場,《性別工作平等法》訂有育嬰留職停薪及期滿復職相關規定,雇主不可任意拒絕受僱者復職申請。如無故解僱或調整職務,違法將依法裁罰,不可不慎。

2023.05.26 | 3945 次觀看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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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能繼續參加勞保及就保嗎?勞動部:可續保累積年資|職場新訊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申請繼續加保勞保、就保嗎?性平法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被保險人需自行負擔20%保險費可遞延3年繳納。

2023.05.02 | 18569 次觀看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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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復職好難?工作銜接困難、職務刁難,人資教你破解

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以請2年、最短1個月,許多人因為請領津貼的關係只會請半年育嬰假,但如果請了較長的育嬰假,復職時較容易面臨工作銜接問題、職位調動問題,從人資或面試主管的角度怎麼看?遭到刁難時如何自救? 

2023.04.18 | 4391 次觀看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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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權益總整理】產檢、陪產、產假怎麼請?育嬰留停申請、育兒津貼|新手爸媽請假懶人包

新手爸媽不確定自己有哪些權益,以及產假、產檢假、陪產假這些與孕期相關的假別有何差別、各是幾天嗎?我國目前調整許多「友善育兒措施」,期望能給予新手爸媽們更多協助,《104職場力》小編整理生產育兒相關權益,包括懷孕相關假期、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與育兒津貼,都為您提供相關連結,快速查找,把這篇存起來就對了!

2022.11.18 | 12516 次觀看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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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頭大】-部屬想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主管可以不准嗎?|法務長專欄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21條規定育嬰留職停薪,而該請求雇主不得拒絕,另外育嬰留停實施辦法規定勞工必須10日前以「書面」提出。問題在於若員工僅以口頭告知,雇主能因此拒絕嗎?綜覽司法判決,認為雇主應當給予勞工補正(書面提出)機會,若通知後仍未改善,始得自程序上拒絕。

2022.10.26 | 14683 次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