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錄產業新聞,藉由求職者感興趣、市場最新徵才趨勢,反應人力市場供需兩端的需求,提供有別於市場的「資訊+職缺+應徵」一站式服務,幫助您掌握各行各業的產業新知、焦點新聞、產經新聞、創造更高的職涯價值。
看更多「求職」優質文章,為面試求職作好萬全準備|104職場力
看更多「職場」優質文章,提升職場競爭力|104職場力
看更多「專題」優質文章,提供深度報導與剖析|104職場力
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優質文章,有效做好人力管理|104職場力
看更多「法令權益」相關介紹,提供最佳解決方案建議|104職場力
104「掌聲」記錄著台灣土地上的人們,在逆境與苦難中,依然身體力行心中的美好初衷,堅定用生命促動任何改變世界的可能。在風雨拼搏之後,留下溫柔而堅定的永恆信念,這是一股值得被傳遞、被宣揚的普世價值。
收錄104人力銀行旗下Podcast節目:「職涯診所」解答職涯疑難雜症、「高年級不打烊」帶你綻放第二人生、「青春通識課」陪你轉大人、「高中職Podcast」領你成長探索,千萬別錯過!
現在的年輕學子,為減輕父母親的負擔,上大學後都會找尋打工的機會,除了提前累積工作經驗,也可以賺取自己的零用錢。有一位男網友最近找到一家有打工機會的飲料店,面談時,店長曾讓原PO看一張紙,上面寫著「離職要在前一個月提出,未滿3個月還要繳教學費」。
一名網友表示,有同事上週提出離職,公司也有面試找到新人,沒想到同事卻反悔,想撤銷離職單,讓他不知道該怎麼向老闆交代,好奇問大家「你們會給機會嗎?」貼文一出後,引起廣大網友熱議。
法律規定勞工如要終止契約,只須遵守離職預告的相關規定即可,但如果是與雇主「綁約」的定期契約勞工,還有提前離職的權利嗎?律師指出:針對簽訂「定期契約」者的規定,超過三年的特定期工作,只要在30天前提出預告即可終止契約(三年以內則視雇主是否同意為準),但建議勞資雙方仍要遵照勞基法第15條之1的規定辦理,較可避免法律風險。
職場上有不少需要加群組的場合,方便溝通及通知工作事項,不過太多群組休假時也容易被打擾。一名網友最近剛離職,於是退了公司所有的群組,沒想到算了一下大概有50個群組,她認為群組太多會對員工有很大的負擔,引發不少討論。
有些公司會和員工在勞動契約書上載明「如員工違約將會有懲罰的違約金」條款,實務上也有過「扣發不告而別員工的最後月薪水」的作法,但卻被法院駁回。律師提醒:雇主應將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員工,不得採「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的作法,即便訂有契約書,仍應由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以免受罰。
在當今競爭激烈的人才市場中,企業人資和用人主管的角色變得至關重要。您是否思考過招募、績效評估以及員工留任的技能對於企業發展的重要性?面對選才及留才的情境,在甄選、績效評估以及在職/離職環節裡,主管及HR的面談技能將成為關鍵,是現組織迫切需要提升的能力。
「小丑竟是我自己!」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這陣子公司無預警裁員,原與一名同事約好一起離職,沒想到等原PO提完後,對方竟反悔留任,搞到最後自己成為別人八卦的話題。貼文曝光後,引起熱烈討論。
「離職競業禁止」中有一個「補償金」的要件,許多工作者常發現自己簽了「離職競業禁止協議」,但等到真的離職時卻沒有拿到那筆「補償金」,那自己是否還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呢?專業律師指出:「雇主必須給付足額補償金,離職競業禁止協議才有效」,並提醒企業,事情應提撥補償預備金,以免屆時徒生風波。
「離職競業禁止」的協議一簽下去,是不是就和自己在這間公司的所有產出說再見了呢?如果在入職前要求簽協議,有哪些注意事項該留意?可以拒簽嗎?專業律師指出:「離職競業禁止」並非漫無邊際,而且禁止期間最多2年,並且要教您用幾個重點判斷「離職競業禁止協議」是否合法,須符合三項重點條件才是最妥善的哦!
你身邊有這樣的朋友、同事嗎?常抱怨公司爛、上司壞,甚至時不時嚷嚷著「要離職」,卻一待好多年?職場專家莎莉夫人觀察,真正的走投無路,是沒有選擇;因為沒有選擇,就無從挑剔。會抱怨、還能嫌的人,不會離開;會離職的人,通常都很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