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特休長假出國玩?管理者的不適當反應、當心拖垮組織!

勞資糾紛常見的狀況:員工請特休長假、安排長途旅遊或慰勞工作的假期,但若碰上公司人手不足、業務衝突時,往往造成管理者的反彈,甚至傳出威脅資遣、要求禁休等狀況。勞資專家提醒:員工休假是很正常的工作調劑,平日應作好人手安排與管理,千萬別因不適當的過激反應,造成後續更多的管理議題,得不償失。

文/許朝茂(勞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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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員工累積工作年資,雇主依法給予特別休假。員工特別休假用途愈來愈多樣化:如抵銷連續假期後之補班、替代病假、替代家庭照顧假、報名專業技術研習、參與親子活動、出國旅遊等,其中出國旅遊愈來愈明顯趨勢。惟當今仍有部分雇主適應不良,導致員工特別休假與工作間,存有模糊相關或業務衝突之際,讓二方意見產生巨大衝突,甚至鬧大後常有一發不可收拾的狀況。

報載:員工打算請兩個禮拜的假出國玩,任職公司5年第一次請長假,寫完請假單也與同組的同事交接完畢,未料老闆直接嗆他:「敢請假就把你考績打S(暗示:整「死」你的意思)」,原PO當下不理會老闆的威脅,直接出國玩。

豈料返回工作崗位後,竟在工作會議上直接被老闆「洗臉」、因此回國後就想離職,把該交接的事項妥善安排,請完剩下的特休及病假就想走;但此時老闆卻改為「放低姿態」,勸他不要離職。

此個案只是諸多個案其中之一,但從中可以窺見「特別休假之工作調劑效果」未起作用、反而常掀起勞資雙方不小的契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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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特別休假」的相關規定

  • 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30日為止)。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排定特別休假。

管理者應避免聞「請特休」而色變,應可預先溝通安排

一、正視當前職場的「調劑身心」,已成多樣化趨勢

勞工請假規則》中有列舉數項員工請假理由(如遇婚、喪、職災等狀況),一般員工多以與該理由相符合的狀況來申請假期。

特別休假明訂於《勞動基準法》,員工應符合法定要件時,始可為之;但其請假理由並未明列出使用範疇,且勞工因個人需求不同,其運用於各種理由及項目,日新月異。

實務上,報名研習、參與親子活動、出國旅遊,甚至俗稱為「畢業之旅」的離職前耗盡(指員工直接一路休完所有假就離職的狀況),這些運用假期方式愈來愈常出現。由於上述活動期間連續使用特別休假期間較長,容易與工作(或業務)正常運作相悖,如果假期發生在業務忙碌的時節,輕者令主管擔憂業務不如預期流暢,重則嚴重影響業務進度或作業質量,導致二者之間常衝突不斷、一時很難平衡。

主管與特別休假員工因業務衝突而起的紛爭隨時有可能爆發,又以負責經營績效之雇主或主管者,常在情急之下「反應過度」的狀況最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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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踩地雷,Z世代超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

由於特別休假權力屬於員工自主,除非企業經營之急迫需求,才得雙方「協商調整」,雙方均應遵守此觀點(協商亦非強迫,需要雙方取得共識)。

特別休假乃員工基於累積工作年資後,依法取得假期。基本上強調二個觀點:一是特別休假權利屬於員工自主運用、二是Z世代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期待特別休假自己作主,且偏向運用私務方面居多,如:出國旅遊、親子活動陪伴、孤獨長者陪伴或緊急事件應急需求等,希望休假期間能與公務暫時「斷、捨、離」。

簡言之,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觀念抬頭了

上述觀點,可見諸於各人力銀行定期針對抽樣勞工之工作實務調查結果,其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理由有二:一來接收國外職場新訊息傳播、二來接收上(幾)代繼承無須為房貸背重重的殼,致其工作價值觀改變,生涯期間未雨綢繆財務壓力減弱,取而代之的則是提早追求過去世代在退休前才會思考的「工作與生活平衡」。

另外要提醒企業,不得於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定特別休假、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而需減班休息時,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別休假納入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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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HR部門應主動檢視員工「特別休假」的安排情況,兼顧業務需求

並非要求大家強行控管員工的特休,但主管或HR主管應該敏銳觀察員工在的「特別休假」運用軌跡,並也能預見其可能走向,蒐集這些訊息,讓特別休假用途更透明,員工知道其可能之選擇。

古云「事豫,則立」,特別休假自主性歸屬於員工選擇卻容易連結工作(或業務),在無法知己知彼而同理的情況下,部分管理者當面對「出乎意外之情境」(在業務繁忙之際、員工申請特休),出現「過度反應」的失態,恐導致場面不易控制收拾。

觀察特別休假之日新月異變遷,狀況已不可逆。HR部門可以預先設計一些活動,如鼓勵員工研習相關技術證照、公司形象公益活動(投入公益、偏鄉學童輔導等活動)、舉辦專業知識或技能競賽競賽等。從中觀察員工的投入意願,並進一步引導員工發展「工作與生活平衡」,又可讓其應用之需求與企業息息相關,讓企業更容易主導與規劃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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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特別休假」之於員工運用,通常企業方的感覺與員工運用大不相同,因企業方視角往往第一個擔心「是否有礙工作」?,但員工的想法卻是很單純、希望藉此安心放鬆、從事工作以外想做之活動。

其實員工之特別休假運用也容易受到企業內部企業文化影響,因此HR部門更不該置之度外,應積極規劃有益於企業文化相關活動,融入「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價值觀,以減弱特別休假使用在工作調劑期間,導致與工作或(主管)管理上產生重度挫折(感),反而未獲得特別休假之正面效益。

(原文標題:特別休假運用於工作調劑時,雇主應避開非必要且不適當反應)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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