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餘命難估算!專家:老年年金應追求「最適解」而非「最佳解」

一般俗稱為「老人年金」的「勞保老年年金」於退休申領,多數人都覺得「愈多愈有安全感」,但其金額涉及3個變數:平均月投保薪資保險年資退後平均餘命。其中「退休後平均餘命」屬於不可控制變數,因此專家提出警語:規劃老年年金總額(數)要先有一個觀念,宜求「最適解」而非「最佳解」。

文/許朝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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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進入職場,因累積工作年資,退休時得領6%退休金,同時也將累積保險年資,因勞工在職期間,雇主為其投勞工保險,退休時申領老年年金。換言之,晚年財務依靠有二:一為退休前提繳6%退休金,二為職涯期間以雇主為投保單位的勞工保險之老年年金。

有個案描述:我的媽媽今年56歲,投保新制超過15年,但從去年8月才開始月投保最高$45,800,4年後60歲退休請領月退比較好?還是應該要繼續投保到65歲比較好?如果選擇月退他可以領到幾歲?

事實上申領勞保老年年金多寡(如以月投保薪資不變,如45,800元),金額高低只與保險年資正相關,如投保年資愈長,每月請領年金愈多,如無其他重大家務影響,投保年資累積至65歲將超越60歲的金額。

如按照內政部國人平均壽命統計男性約76歲,及勞工保險局估算被保險人平均餘命尚有20年,故勞工於60歲~65歲提出申領老年年金是十分適當的時機(若超過被保險人平均餘命20年者,終究不多,應是有福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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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老年年金給付及增給的相關規定

  • 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1. 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 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 勞工保險條例第58-2條
    1. 符合第58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項所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2.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十五年,未符合第58條第一項及第五項所定請領年齡者,得提前五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減給20%。

申領老年年金前,應仔細評估相關三變數

退休時申領勞保老年年金,愈多愈有安全感;只是它涉及三個個別勞工變數:平均月投保薪資保險年資退後平均餘命。其中退休後平均餘命更屬不可控制變數,因此,規劃老年年金總額(數)要先有一個觀念,宜求「最適解」而非「最佳解」:

一、老年年金總額受限於「平均餘命」

勞工申領勞保老年年金,多數在勞工退休時或提早退休時,依內政部統計2024年女性平均壽命約83歲。

勞保老年年金計算公式:P=Winsa ×1.55% ×Yins(Winsa =平均月投保薪資、Yins =保險年資)

假設甲、乙勞工二位(1)都在65歲申領老年年金(2)保險年資均為30年(3)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等於45,800元,則甲、乙勞工二位年年金等於:P=Winsa ×1.55% ×Yins = 45,800元× 1.55% × 30(年) = 21,297元/月。

假設甲勞工活到80歲,則他所領老年年金= 21,297元/月× 12 ×15(年) 約等於3,833千元。

假設乙勞工活到85歲,則他所領老年年金= 21,297元/月× 12 ×20(年) 約等於5,111千元。

甲、乙二位勞工(1)都在65歲申領老年年金(2)保險年資均為30年(3)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等條件都相同,則其平均餘命愈長者,所領老年年金愈多。

此時勞工生命長短影響其老年年金總額,因此,壽命影響老年年金總額高低,實非個人所能算計。

二、假設勞工壽命相同,年金總額的變數其實是「領取期限」

假設甲、乙二位勞工(1)保險年資均為30年(3)平均月投保薪資均= 45,800元(3)壽命皆80歲,則其愈早申領其所領老年年金總額愈多。

假設條件(3)甲、乙都可能只活到80歲,若甲勞工60歲即提出申領其老年年金,擇期所領總金額為: = 21,297元/月× 12 ×20(年) 約等於5,111千元。

假設條件(3)甲、乙都可能只活到80歲,若乙勞工65歲始提出申領其老年年金,擇期所領總金額為: = 21,297元/月× 12 ×15(年) 約等於3,833千元。

甲、乙二位勞工(1)保險年資均為30年(2)平均月投保薪資均= 45,800元(3)壽命皆80歲,則早申領者所領老年年金總額多於晚領者。

因此,老年年金非愈晚申領領愈多,其實關鍵在於領取期限;但,平均餘命實非個人所能算計。

三、老年年金應該追求「最適解」,而不是「最佳解」

由於勞工退後之壽命長度操之於閻羅王,非操之勞工主觀意願。因此,與老年年金總金額相關變數(1)平均月投保薪資(2)保險年資(3)領取期限(一般指退休後的生命長度);但勞工儘可能管控(1)、(2),至於退後生命長度則無法由自己管控。

因此,勞工最滿意能領取最高老年年金總金額,並視為勞工對老年年金之「最佳解」;因為,生命長度歸於天命。

古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得退而求其次,選擇「最適解」,注意自己(1)平均月投保薪資(2)保險年資,申領期限以身體健康為客觀考量,無需以追求老年年金最高總金額為己願,方能怡然自得過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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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勞保局2024年底勞工保險老年年金三組數據:平均請領年齡61歲、平均投保年資30年、平均月領19,344元。上述三個變數,勞工得依照個人條件或期待自行決定。

但勞工容易以老年年金總金額最大化(總金額最高)需求加以規劃,不實際,因為勞工壽命有內政部平均年齡可參考,而實際壽命不易準確推測,故老年年金總金額挑選「最適解」而非「最佳(高)解」加以規劃,以避開「庸人自擾」之不實際。

(原文標題:勞保老年年金申領規劃,應評估其相關變數之「最適解」非「最高解」)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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