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

2019.12.10 | 1984次觀看

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的遺憾:漠視生產力衰退問題

《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立意良善,但是方向真的對嗎?「生產老化」是高齡勞動力真正該面對的問題,如何讓高齡工作者在職場上保持與時俱進的生產力,可能才是當務之急。

文/許朝茂 顧問
原文標題:評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缺失

近日《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行政院版)草案出爐,「斜槓」興起後,鼓舞高齡者展延離開職場,故一般讀者皆樂觀視之;然草案之思考,嚴重漠視職場老化衰退關鍵-生產力。

因此,該法構思依然陷於年齡歧視禁止及保護之老舊議題,而未有創新思考及政策。豈不惜哉?

「生產老化」理論聯想

「生產老化」理論1980年代提出後,很多學者傾向認為人口老化後,高齡者勞動力自然增加。

面臨勞動力老化,關鍵在於高齡者能否在職場上保持與時俱進的生產力(或競爭力)

可是,中高齡者與高齡者的就業促進法草案,幾乎無視勞動老化與其生產力之關聯性,彷彿勞工進入中高年齡階段,在職場上只有年齡議題;卻無關其生產力是否能維持或如何維持之相關議題。

強制全面禁止就業歧視之謬論?

行政院主計總處106-108年統計:勞動參與率及失業率(請參「106-108年各年齡層勞動參與率表」、「106-108年各年齡層失業率表」)觀之「45-49歲」、「50-54歲」108年勞參與分別85%、74%;同年失業率分別為2.09%、1.92%。顯然,主計總處3年來統計已告知國人,就業市場並無對此年齡層勞工予以年齡歧視。
「55-59歲」、「60-64歲」勞參與分別56%、37%;同年失業率分別為1.58%、2.38%。

顯然,主計總處統計已提醒國人,此年齡層失業率皆低於整體失業率3.73%;易言之,此年齡層勞工失業是否面臨年齡歧視或因體能衰退生產力低落而退出職場,主管機關理當釐清,非一味怪罪於職場之年齡歧視,也因過於簡化問題,難怪毫無創新立法。

小結

該法草案應重新思考並有所創新(意),而非全面禁止年齡歧視,甚至刻意高金額罰緩,加以嚇阻,實違背人體自然衰退法則及如何因應創意。

【關於作者-許朝茂顧問】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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