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觀光旅宿業的人力需求,勞動部啟動「觀光暨週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畫」,協助一般、觀光、防疫旅館、民宿、旅行業及觀光遊樂業等,其北部3萬元以上、中南東部不低於2萬8千元薪資之職缺,協助媒合補實業者所需人力。另也有促進勞工就業相關補助同步施行,協助就業。
文/《104職場力》
10月13日邊境管理「0+7」鬆綁施行,有鑑於旅遊、餐飲及交通運輸等觀光暨周邊產業人力需求漸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著手規劃相關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畫,協助業者補實所需人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今(111)年五月與交通部觀光局合作,進行飯店業專案媒合服務。配合10/13上路之邊境管理措施、觀光產業勞動力之需求,自即日起啟動第二波計畫,以3個月為期「建立部會合作平台」、「盤整缺工人力供需」、「協助雇主職缺媒合服務」,網路服務媒合並提供勞工獎勵促進就業。
此次「觀光暨週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畫」與交通部及全國產業公會、協會代表共同研商,計畫自 111 年 10 月起至 111 年 12 月底止。
將由交通部認定專案服務對象範圍及認列條件標準,並據以彙蒐業者人力需求名單,進而提供給勞動力發展署,以利後續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台灣就業通網站公開徵才資訊,透過「觀光暨週邊產業」專區推介媒合各式求職民眾。
另外,也預計辦理主題式徵才活動,邀集觀光暨周邊產業業者參與徵才;定期辦理中小型單一或聯合徵才活動,由各就業中心每周輪流開設。
由交通部提供觀光暨週邊產業業者缺工名單,主要服務對象包括:
相關促進勞工就業之計畫,如「安穩僱用計畫」及「勞工跨域就業補助」,鼓勵雇主僱用失業者,以協助及穩定國民就業。
勞動部鼓勵雇主、勞工至台灣就業通申請參加計畫並辦理求才、求職登記,雇主雇用獎助最高3萬元,勞工就業獎勵津貼最高2萬元。
未有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之失業勞工,於線上報名申請參加計畫,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且經開立僱用獎助推介卡及就業獎勵推介卡,於 112 年 6 月 30日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並連續受僱滿 30 日以上,每 2 個月發給 1 萬元(按月計酬全時工作者)或 5,000 元(非按月計酬全時工作
者,每月薪資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 80 小時後之金額),最長核發4 個月,最高發給 2 萬元勞工就業獎勵津貼。
只要在112年6月30日前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失業勞工,並持續僱用滿30日以上,即可獎助僱用。
而本計畫雇主得申領獎助人數,以其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總人數的30%為限,不足1人以1人計,最多不超過100人;勞工投保人數為10人以下的雇主,最多得獎助3人。例:若申請單位若投保人數為81人,則該單位最多得補助25人(81*30%=24.3,不足1人以1人計)。
詳細計畫與補助方式,請至「安穩僱用計畫」網站查詢。
年滿18至29歲,未在學而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初次跨域尋職,因面試或就業有交通往返、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或需租屋居住,可申請補助。
分別有求職交通補助金、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補助期限最長12個月。
詳細計畫與補助方式,請至「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網站查詢。
是為減低失業者(高齡者、中高齡者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異地就業障礙,協助其儘速重回勞動市場就業。
凡為失業者(中高齡者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就業,符合申請要件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30日,可運用跨域就業補助措施,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補助。
分別有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搬遷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補助期限最長12個月。
詳細計畫與補助方式,請至「跨域就業津貼」網站查詢。
勞動部歡迎有興趣從事觀光產業相關工作的民眾,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job.taiwanjobs.gov.tw)查詢最新職缺以及徵才活動訊息,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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