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其實不是假!颱風天被call上班有加班費嗎?停班停課資訊哪裡查?|颱風假出勤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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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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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小犬」持續接近台灣,預估國慶連假前的10/4(三)、10/5(四)影響最明顯,部份縣市甚至有望「放颱風假」,但是你知道其實「颱風假」放的不是假而是一種「安全措施」嗎?還有「颱風假」若放假、薪水可以照領嗎?要是臨時被公司要求「加班出勤」,加班費怎麼算?特別提醒:雇主「不可片面、臨時更改工作模式」突然要求員工「在家工作」,如要實施WFH應徵求員工同意,若員工家中有災情、仍應適用「颱風假」唷!

文/《104職場力》小編

今年(2023年)的颱風比往年來的頻繁,目前最新動向是颱風「小犬」接近台灣,預估在國慶連假前的10/4(三)、10/5(四)兩天影響最大,請大家要嚴防風雨、部分縣市甚至有望「放颱風假」!

針對「颱風假」,日前勞動部特別說明:颱風假不論是適逢勞工的「工作日」、「休息日」,原則上都應該比照《天然災害應對法》處理,由於近年來許多企業受新冠肺炎衝擊、試行「居家辦公」的WFH模式,過去在「全國三級警戒」期間更曾碰上我國勞工史上第一次「在家上班、卻遇颱風停班」的狀況,引發勞資雙方對於「颱風假與居家上班」的連動議題討論。

根據當時的報導,勞動部說明:「俗稱的『颱風假』是因颱風等天災導致勞工出勤有安全疑慮,因此才有停班的作法;若勞資雙方已約定居家上班,勞工並無通勤上班的風險,即便各級縣市政府宣佈停班,在家工作的勞工依然得照常上班,不可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

但是「颱風假」難道就因此走入歷史了嗎?倒也不盡然。


「颱風假」其實是「安全措施」,不是放假!

首先請您務必要明白,其實「颱風假」根本不是假,而是為了「避免天然災害致使工作有危險」的安全措施!

根據勞動部出面說明,目前坊間有關「放颱風假」的出勤相關規定,主要依據的是勞動部所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該要點主要點出幾個「放颱風假」的方向:

  • 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 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1. 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2. 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3. 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 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 公務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郵電事業、交通事業及其他性質特殊之事業,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未有規定者,參照本要點辦理。
  • 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本要點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

總結以上幾點可知:如勞工在天災發生時(包括颱風、洪水、地震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天然災害者),在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處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宣佈公務員停班時,勞工即可不出勤,雇主亦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請假,同時不可扣發全勤獎金、給予低考績等懲罰式不利處分。

不過,雇主針對「颱風假」可不給薪,如勞工依然正常出勤則給予正常上班薪水、不須額外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小編劃重點:「颱風假」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如勞工出勤則比照一般正常上班,雇主不需額外給予加班費、補休。


颱風天「停班停課資訊」哪裡查?即時查詢網址在這裡!

除了可鎖定新聞媒體的即時追蹤報導之外,由於「颱風假」是跟著縣市政府等公務單位是否出勤而定,因此最即時的「停班停課」資訊,可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查詢。

同時請特別留意各縣市政府的公告「停班停課」時間:

  1. 全日或上午半日停止上班及上課時:應於前一日晚間7時至10時前發布,並通知傳播媒體於晚間11時前播報之。但前一日未發布當日停止上班及上課,於當日0時後,風雨增強,經參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各地區最新風力級數、陣風級數及雨量預測列表等氣象資料 ,已達第4條第1款、第2款之基準時,通報權責機關應於當日上午4時30分前發布 ,並通知傳播媒體,於上午5時前播報之。
  2. 下午半日或晚間停止上班及上課時:應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前發布,並通知傳播媒體,於上午11時前播報之。
  3. 除上開時間外,各通報權責機關得視實際情形,隨時發布之。

延伸閱讀:颱風天宣佈居住地停班停課、但工作縣市正常上班上課,我得去公司嗎?|勞動部百問百答


「颱風假」的薪水該怎麼算?雇主可一律不給薪嗎?

事實上,勞資雙方針對「颱風假」是否出勤的歧見,除了出勤安全之外,更大的爭議點在於薪資計算方式。如果放「颱風假」那天剛好是工作日,員工薪水該如何計算?雇主若直接因員工未到班、不支薪,會有法律問題嗎?

根據勞動部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說明,如果勞工因住家、或公司到班處有安全疑慮而停班停課,因此未到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員工薪水部分,如是「一般工作日」正常上班則如常給薪若依此產生額外的加班費或津貼,則由雇主自行斟酌或與勞工約定。另方面,勞工若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者,雇主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補充說明: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發生職業災害而造成傷害、疾病或殘廢,雇主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付員工職業災害補償費用。勞工在職業災害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

如「颱風假」遇「休息日」,但雇主出於營業需求要求員工出勤,則依《勞基法》應合法給予員工加班費,計算公式如以1天上班8小時為例:加班前2小時:(每小時工資)x(4/3)× 2,後6個小時則是(每小時工資)x(5/3)× 6。

此外,雇主也不得在「颱風假」期間,臨時要求員工改採居家上班。

【懶人包】颱風天出勤&給薪總整理表

出勤模式公司狀態出勤模式颱風假期間出勤&給薪
在公司上班同意員工不出勤免上班● 可能無薪,因公司公告後可不支薪。
● 多數企業仍支薪。
公司如標註颱風停班,不可強迫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員工。
在公司上班要求員工出勤WFH上班● 支薪。
● 如遇休息日,員工可領加班費。
在公司上班要求員工出勤外出上班● 支薪。
● 如遇休息日,員工可領加班費。
● 如上下班被路樹砸傷,公司應依職災規範補償。
在公司上班要求員工出勤不出勤● 可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不得拒絕(如企業同意假期,無薪)。
● 可請事假,員工需填原因(如企業同意價期,無薪)。
● 公司如不同意事假,員工仍需出勤,支薪。(加班可領加班費)
● 家庭照顧假+事假,兩者合計1年共14天。
公司如標註颱風停班,不可強迫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員工。
WFH遠端上班同意員工不出勤WFH上班照常WFH上班,支薪。
WFH遠端上班同意員工不出勤免上班● 可能無薪,因公司公告後可不支薪。
● 多數企業仍支薪。
公司如標註颱風停班,不可強迫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員工。
WFH遠端上班要求員工出勤WFH上班照常WFH上班,支薪。
WFH遠端上班要求員工出勤不出勤● 可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不得拒絕(如企業同意假期,無薪)。
● 可請事假,員工需填原因(如企業同意價期,無薪)。
● 公司如不同意事假,員工仍需出勤,支薪。(加班可領加班費)
● 家庭照顧假+事假,兩者合計1年共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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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颱風天出勤&給薪總整理表
資料來源:104人力銀行

延伸閱讀:颱風假不是假!104:WFH沒得放、給不給薪公司決定


「在家工作」無通勤安全疑慮,颱風天應可照常上班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事業單位近年嘗試採用「居家上班」(WFH、遠端辦公)的作法,因此若遇上居住地、工作地、上下班交通必經之處的縣市宣佈停班,「在家上班」的勞工能否比照過往原則放「颱風假」?

對此勞動部指出:俗稱的「颱風假」重點為保障勞工在天災發生時的出勤安全,如勞資雙方原本就約定「在家工作」,勞工並不需要外出上班,因此人身安全不會受颱風等天災所威脅,WFH的工作也不會受颱風停班影響,因此應照常提供勞務,如勞工單方面堅持放「颱風假」,雇主可視其為曠職。

但是,同時勞動部也補充說明,居家工作若因災情導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不過根據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實務上勞資雙方仍可行協商在颱風登台時,居家上班者是否照常上班?這部分仍有各事業單位可自行運用的彈性空間。

實務常見的爭議如:居家上班期間仍有一定要到達公司履行公務的同事,因颱風影響而無法通勤前往,導致相關業務停擺;或是因颱風天居家工作不停班,但卻在颱風期間業務量大增的客服、資安等工作者,應可考慮加發加班費或獎金補償勞工。

小編劃重點
在家工作者因為不須通勤,颱風天應照常上班,但如果家裡因為颱風災情影響、導致無法工作,雇主不得予以不利之處分。


如維持正常上班,勞工因風雨太大而無法出勤,企業不應給予「不利待遇」

如事業單位決定,當颱風(或洪水、地震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屬天然災害者)發生時仍正常上班,勞工若因風雨太大、上下班必經之處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宣佈公務員停班時,勞工可因有「正當理由」而不出勤。

勞動部官員提醒:即便是公務單位宣佈「放颱風假」,包括醫療機構、水電瓦斯、各類與民生維繫相關的產業仍有可能維持營運而未放假,此時若勞工因安全顧慮而決定不出勤,應屬「正當理由」,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請假,也不該因此扣發全勤獎金、給予低考績等懲罰式不利處分。


有「WFH」之後,颱風假會就此走入歷史嗎?

網路上的社群熱議,因為許多企業開放「居家上班」的選項,導致未來幾年是否可預見「颱風假」的機會變少,雇主此後都直接改要求員工在家待命上班即可?

對此勞動部曾作出回應:「居家辦公模式多因應防疫並非常態,雇主不可臨時、片面變更勞工提供勞務的方式」。

新聞媒體報導說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坦言,如勞資雙方約定工作型態轉為「居家辦公」是因防疫需求,若之後恢復為到公司出勤的模式,雇主不得臨時因颱風來臨就片面、臨時變更勞工提供勞務的方式,如需調整,需經勞工本人同意(或勞資會議協商),勞工如不願意也可提出異議、拒絕接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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