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6/1公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紓困條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另外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而符合特殊情形時,可提高參訓勞工訓練津貼至勞保投保薪資差額;而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比照疫情期間補助提高至350萬元,最長可達6個月。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6月1日勞動部公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勞動發訓字第 1120507275 號令修正),紓困條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另外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而符合特殊情形時,可提高參訓勞工訓練津貼至勞保投保薪資差額;而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比照疫情期間補助提高至350萬元,最長可達6個月。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續行推動
勞動部說明,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市場造成衝擊,勞動部自109年起推動擴大補助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截至5月底已有1萬9,939家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計協助12萬8,174名員工參訓並領取訓練津貼,讓受到減班休息影響的勞工能在此期間持續穩定就業,並提升技能。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擴大提供減班休息勞工及事業單位補助已逾3年,紓困條例屆止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提供事業單位訓練費用補助最高190萬元;勞工可免費參加訓練課程並依實際參訓時數,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訓練津貼補助,且每月最高100小時,但補助數額與勞工參訓期間之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現職之事業單位投保期間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勞保投保薪資差額)。
此外,另考量部分行業如受景氣情勢嚴重影響,事業單位與勞工協議減少工時之時數可能較高,影響勞工生計較大,故此次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包括該等事業單位與勞工如為〈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6條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的適用對象,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本部,經評估有必要者,參訓勞工訓練津貼補助數額可提高至勞保投保薪資差額;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比照疫情期間補助額度提高至350萬元,提高補助期間最長為6個月,以持續協助因景氣情勢影響等情事,而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的勞工及事業單位參訓及辦訓。
而為了便於減班休息之勞工及事業單位參加計畫,其現已提出之參訓或辦訓申請月份跨越紓困條例屆止後之日期者,仍可依計畫核定結果辦理,無須於紓困條例屆滿後另案申請。曾申請訓練計畫者,如其再申請該計畫,勞動力發展署也已簡化申辦流程,以協助其順利參加訓練及辦訓。
勞動部呼籲經通報列冊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及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如有技能提升的訓練需求,均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辦訓及參訓。
補助標準 - 勞工
- 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含居家線上上課)。
- 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補助標準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且每月最高為144小時,參訓勞工每月最高可領到2萬5,344元的訓練津貼。
補助標準 - 事業單位
- 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場地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