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免稅不計入,提醒報稅時注意是否全數扣除 |112年度報稅懶人包

5月報稅季來臨,勞動部提醒勞工如於111年度內已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報稅時請確認所提繳之金額是否已自扣繳憑單薪資總額中全數扣除,以免多繳稅款!參加「自提退休金」不僅能節稅,更能累積退休儲蓄,增加退休保障。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為鼓勵勞工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 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而今年1月企業進行員工11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作業時,部分勞工如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申報時應將勞工於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金額自其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勞保局透過試算表的舉例說明:

【試算說明】

如:111年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4萬元(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100元),年終獎金2個月。
當年度該勞工的薪資所得為:56萬元(4萬元 × 14個月)。

勞工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當年度扣繳憑單:
「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2萬8,872元(4萬100元 × 6% × 12個月)
「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3萬1,128元(56萬元-2萬8,872元)。

5月繳稅季,提醒勞工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全數扣除

因此勞動部提醒勞工朋友,如果111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於112年5月報稅時,應仔細查看扣繳憑單薪資所得總額,其「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全數扣除

如果未扣除或金額有誤,應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工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圖片來源:勞動部 Facebook 粉絲專頁

延伸閱讀:雇主申報111年度員工所得扣繳憑單,注意「自提退休金」應自總額扣除|職場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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