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本土肺炎確診數倍增,雙北地區人口眾多,當疫情擴散時很容易受周遭環境影響,若真的不幸染疫(或需要隔離)卻沒買防疫保險,擔心自己一家的生計受到影響該怎麼辦?本文告訴您有關防疫補償金、防疫假和勞保給付等救濟方式,雖然不可能完全取代收入,但總是一份能幫上忙的補貼,值得留意哦!
嗨我是Stella,最近肺炎疫情升溫,大部分公司都施行work from home了。
雖然已經盡量降低外出機會,但還是有可能不小心染疫。這時候生活遭遇了挫折,有甚麼補貼是可以幫上忙的嗎?首先來說說......
防疫補償金的對象是「台灣人」或「外國人有台灣居留證者」,分有五類:
隔離或檢疫完成後才可以提出申請,但如果這期間你有領薪水或領性質相同的補助,就不得重複申請了。
當然,你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也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例如你故意在這時候出國。
可在檢疫日2年內申請,不用急著最近申辦,每人每日1千元的防疫補償金,最高可領14天、共1.4萬元(限領一次)。
如何申請鼓勵大家使用衛福部網站的線上系統申請 ,除了必要的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最重要的是隔離或檢疫通知單等相關證明資料。
假設你是有工作的受雇人,就需要請雇主開個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的證明給你;待業中的人,則簽本人無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的切結書。
補貼有了,那時間上的困難呢? 現在來說到請假的部分 有兩種 — 「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
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者,或是要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隔離/檢疫者,因而無法去上班。
不一定要給薪,但如果是公務因素染病,公司就要給薪水;公司沒給,就可以領剛剛所說的防疫補償金。
現在停課到6/14,在這樣的情況下,針對家屬為了照顧12 歲以下幼童或身心障礙學生者,必須請假。
這也是不一定要給薪。
雖然都沒強制規定說要給薪水,可是如果不讓你請或是倒扣你全勤獎金怎麼辦? 雇主會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那這也不能強制你一定要請特休,這會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2萬元以上罰鍰,不一定能拿薪水、防疫補償金又還沒去申請,這時候還有其他補貼嗎?
有的!
(原文標題:勞工染疫沒有防疫保單怎麼辦?防疫補償金、防疫假、勞保給付報你知!同性伴侶、家庭主婦主夫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