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即將開跑,該如何計算去年一整年所得總額?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怎麼看?課稅級距是多少?要繳多少稅該如何計算?可以透過那些方式查詢呢?《104職場力》為您整理綜合所得稅常見問題,一同了解輕鬆報稅。
文/《104職場力》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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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總額如何計算?
① 綜合所得總額,計算範圍為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1月至12月,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如果有這些所得項目,皆需一併申報:
- 營利
- 執行業務
- 薪資
- 利息
- 租賃
- 權利金
-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
- 財產交易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 退職所得
- 其他所得
而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2擇1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扣除207,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07,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 必要費用: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3項必要費用為限,申報時應檢附「個人薪資費用申報表」、憑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延伸閱讀:2024年5月報稅季最新!綜所稅怎麼算?免繳稅門檻、「列報扶養」條件一次看|113年度報稅懶人包
2024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各項扣除額?
② 免稅額
項目 | 扣除額 |
---|---|
免稅額 一般 | 92,000 |
免稅額 年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 | 138,000 |
③ 標準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2擇1計算。而「標準扣除額」不需提供任何文件;「列舉扣除額」需要證明文件。
項目 | 扣除額 |
---|---|
標準扣除額 單身 | 124,000 |
標準扣除額 有配偶者 | 248,000 |
而綜合所得稅可列舉扣除的項目有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依政治獻金法對政黨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對政治團體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之捐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與依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之捐贈等12項。
詳細各項「列舉扣除額」金額與需付證明文件,可參閱「國稅節稅手冊-扣除額篇」
④ 特別扣除額
項目 | 扣除額 |
---|---|
財產交易損失 | 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 3年內皆可抵扣 |
儲蓄投資 | 最高270,000元/戶 |
身心障礙 | 207,000 |
教育學費 | 每人最高25,000 |
幼兒學前 | 120,000 |
長期照顧 | 120,000 |
2024所得稅率級距?
級距 | 全年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
1 | 56萬元以下 | 5% | 0 |
2 | 超過56萬至126萬元以下 | 12% | 39,200 |
3 | 超過126萬元至252萬元以下 | 20% | 140,000 |
4 | 超過252萬元至472萬元以下 | 30% | 392,000 |
5 | 超過472萬元 | 40% | 864,000 |
要繳多少稅?計算公式說明
首先套用「基本生活費差額」公式,再用「綜合所得稅淨額」公式,最後透過「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公式算出個人應納稅額。
- ⑤「基本生活費差額」公式:
- 計算「基本生活費總額」= 新臺幣196,000元 × (納稅義務人 + 配偶 + 受扶養親屬人數)
- 套入公式=「基本生活費總額」–「② 免稅額」–「③ 一般扣除額」–「④ 特別扣除額(不含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延伸閱讀:報稅眉角報你知/基本生活費調升減稅小確幸 多口之家受惠大
- ⑥「綜合所得稅淨額」公式:
- 「① 綜合所得總額」–「② 免稅額」–「 ③ 一般扣除額」–「④ 特別扣除額」–「⑤ 基本生活費差額(若為負值,則不須納入綜合所得稅淨額公式計算)」
- ⑦「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公式:⑥ 綜合所得稅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如何查詢所得、扣除額?
根據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的「【綜所稅結算申報專區】-個人所得稅-查調所得及扣除額_查調所得及扣除額作業說明」說明:每年的4月28日早上8時起至當年度的5月31日24時,納稅義務人即可以透過下列3種方式查詢其課稅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1. 憑證及行動電話認證查詢:
透過財政部所列之各類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或透過行動電話認證之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進行查詢。
2. 臨櫃查詢:
向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查詢。
- 「親自查詢」: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無國民身分證則應提示內政部核發之居留證正本。
- 「委託他人代為查詢」: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代理人所提示申請人證件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
3. 以「綜合所得稅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碼」查詢:
透過:
- 稽徵機關核發的查詢碼
- 試算通知書上的查詢碼
- 以憑證、行動電話認證等取得的查詢碼
- 或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密碼」透過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取地的查詢碼
- 有身分證者:搭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課稅年度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經網際網路向財資中心查詢。
- 無身分證者:搭配申報年度1月31日居留或停留證明文件上所載之「統一證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或許可證號」及「出生年月日」,使用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經網際網路向財資中心查詢。
更詳盡的資訊請至財政部國稅局「查調所得及扣除額 查調所得及扣除額作業說明」頁面查詢。
使用自然人憑證發生錯誤訊息「未安裝未啟動」或「2201」怎麼辦?
如使用自然人憑證顯示「未安裝未啟動」或「2201」錯誤訊息,可參考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的「簡易障礙排除步驟」,或者可以撥打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80-11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