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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 1813次觀看

遠距等於自由?上班時間辦私事主管找嘸人 專家:公司可懲處

2025-12-17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現在不少遠距上班的工作者,發展出彈性的工作節奏,但以下的案例,也必須留意。根據日媒「まいどなニュース」報導,遠距工作3年的上班族A先生,早已習慣自由安排時間。工作卡關時,他會外出到附近咖啡廳轉換心情,或趁白天到公家機關辦事,再利用清晨或深夜專心處理業務,自認效率反而提升。

但某天午後,A先生外出約1小時返家後,卻發現信箱裡湧入數十封來自主管與客戶的緊急郵件。他聯絡後才得知,在他離席期間,公司系統發生重大錯誤,導致客戶業務全面停擺,錯失即時處理的關鍵時機。隔天,A先生被叫進公司說明情況。上司除了要求他交錯誤報告,還拿出公司筆電的紀錄,詳細列出他在上班時間的移動軌跡與時間點。A先生這才驚覺,原以為「只要交出成果即可」的工作方式,其實早已被公司完整掌握行蹤。

那在法律上究竟如何看待這件事呢?日本專業人資顧問香川昌彥表示,遠距工作只是工作地點改變,並不代表可以免除勞動契約中的「忠實履行職務」義務。員工在上班時間內仍須受公司指揮監督,未經許可外出處理私事,原則上即違反規定。

香川指出,不論是「去便利商店5分鐘」或「去健身房1小時」,本質上都是未經許可離開工作,差別只在於嚴重程度。但長時間完全不在職位上,較可能被認定為重大違規,未實際工作的時間也符合「不工作、不給薪」原則。

至於企業是否能據此進行處分?香川表示,企業可依客觀紀錄提醒、指導,若屢勸不聽,或因離席造成實際損害,確實可能成為懲戒或減薪的依據。專家也提醒,遠距工作看似自由,實際上更需要勞資雙方事前訂清規範,避免後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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