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 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行政院會昨(4)日宣布三大政策挺青年,除拍板育嬰留停彈性化、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都自明年上路外,也預告將修正租賃條例,保障租屋權益。
勞動部推出「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軍公教也適用,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在院會中表示,育嬰留停將能夠以「日」申請,落實「雙就業、雙照顧」政策目標,達到照顧不離職,期待明年1月1日可準時上路。為鼓勵雇主共創友善職場,勞動部也規劃給予企業獎勵。
延伸閱讀:「育嬰留職停薪」懶人包:未來開放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津貼給付、企業托兒一次搞懂!
| 政策 | 內容 |
|---|---|
| 彈性育嬰假 | 明年上路,可以「日」為單位請育嬰留停;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家庭照顧假 |
| 婚育宅 | 明年上路。未來中央興辦社宅至少匡列20%房源保障新婚與育兒家庭入住 |
| 租賃條例修法 | 保障最短租期、限制租金漲幅、維護房客權益、提供法律救濟四方向 |
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最短不能少於30日,造成勞工面對家庭與職場上時間的困窘。為幫助有需要的新手爸媽,面臨小孩有短期照顧需求可以「日」請育嬰留停;若小孩發生緊急狀況,例如保母突然通知要提早接小孩,可以「小時」請家庭照顧假。
勞動部也推出相關配套。其中為獎勵支持友善企業,考量30人以下企業占比逾97%,雇主有人力需求,為不造成雇主負擔,由政府給予小微企業經濟支持,勞工申請一日育嬰留停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000元。這部分已編列在明年度勞動部預算,匡列5億元。
內政部預計明年正式開辦「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其中「婚育宅」政策是核心亮點。初期規劃可嘉惠48.3萬戶次、總經費達269億元,預算來源自行政院核定的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計畫等。
內政部表示,未來中央興辦的社宅將匡列至少20%房源保障新婚與育兒家庭入住,但若申請超額,仍須以抽籤方式決定。另外補貼標準也全面放寬。
另外為強化房客權益,內政部正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從保障最短租期、限制租金漲幅、維護房客權益、提供法律救濟四方向切入,目標今年9月底前送行政院,並力拚下會期完成修法。
在限制租金漲幅方面,房東若要漲租須事前通知房客,漲幅以每月主計總處公布「租金指數年增率」為上限,目前漲幅多在2%左右,例如月租1萬元最多只能漲200元;房東未來不得拒絕租客遷入戶籍,不得要求房客代繳房屋稅等不合理條件,口頭約定將被視為無效,若違反,制度將設有罰則。

實務上時常聽聞,勞工發生職災事故後,一再提出新的診斷證明書,表示醫院請勞工「宜休養」或「應休養」等情形,勞工於是執此向雇主申請公傷病假。企業常有的疑問是:勞工只要提出診斷證明書或醫療單據,是否就必須要給予公傷病假,若造成「一再給假」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勞工對公司制度不滿的情況層出不窮。近來有民眾在Dcard分享自身職場經驗,指出自己在多份工作中,都曾遇過所謂的「賠錢制度」與「罰款式管理」,例如櫃檯營收短少需由當班人員自行補齊,或是遭記警告、記點就被扣薪等。原PO表示,自己曾待過大公司與中小企業,卻發現類似規定並非個案,讓她對台灣職場制度的合理性產生高度疑惑。
勞工如果有臨時育嬰需求可請「彈性育嬰假」,不過針對2026年上路的新制度,勞動部特別舉例說明:如有雇主為調配人力,限制須完成工作後才能申請、一天僅最先提出或完成交接的人才能申請,或家庭照顧假時數給不足,這些「內規」其實都違法,《104職場力》的「人資充電」專欄為您整理勞動部的3大提醒,請企業要特別注意唷!
為穩定勞資關係及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自2011年5月1日即依法組織「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請熟悉勞工法令與勞資關係的法律實務專家或教授擔任裁決委員。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月至11月底止,裁決委員會共收訖50件裁決申請案,其中有12件與團體協約協商資格或團體協約程序爭議相關;相較2023、2024年各僅有五件,近年該類案件明顯增加了超過一倍。
公司如果涉及勞保「高薪低報」的營業,是否公司負責人就必然會構成「業務登載不實」或「詐欺得利罪」等刑事責任呢?律師表示因個案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最重要的應視負責人是否對「高薪低包」知情?對投保薪資申報的過程參與至何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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