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被資遣了,心中一定有滿滿問題:我該何去何從?公司算給我的資遣費正確嗎?除了資遣費之外還有什麼補助可領?關於「資遣」,我們為您整理最常見的幾個問題,包括:資遣費的計算、失業補助金的申請、提早就業津貼,以及透過《職涯診所》的問答,帶您了解「被資遣過是否真的會影響下一份工作的面試?」,本文讓你一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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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給所有不小心陷入這個洞的勇者,期望這篇文章能幫你度過艱難的時刻,站起來,繼續勇敢地走下去。
先來講個現實的:
被資遣後可以領到多少錢?
我們假設 5/6 日被告知資遣
- 預告工資,5/6+你的預告工資天數的薪水都要給你
- 資遣費(資遣費試算),記得設定行事曆提醒自己,最晚合約終止的第30天要收到
- 失業補助金
- 提早就業獎金(有條件)
被資遣的當下你該怎麼辦?
紀錄你被告知資遣的當下的日期
因為牽涉到預告工資,比如說你在 5/1 日被告知資遣,而按照勞基法你的預告天數是 10 天,那這樣雇主必須繼續發你的工資到 5/10 日。預告天數如下:「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離職單須註明非自願離職
任何拐騙式的 HR 如果跟你說,「你簽自願離職吧,我們一樣給你資遣費」,請記得你除了資遣費之外,還有其他的失業補助金,請一起加上去算,還有別忘了應該給你的謀職假。
如果 HR 提出的離職單不符合你所想,可以考慮參考這個政府的範本。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離職原因,可能會被惡意勾選第 11 條第五款,被勾了不影響你拿資遣費的權益,端看你願不願意被吃豆腐。
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服務證明書記得要要求雇主發
服務證明書跟非自願離職單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 台勞資二字第58938 號函釋:服務證明書之內涵,法無明文規定。惟應以記載有關勞工在事業單位內所擔任之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及工資為主。這是給你找下一份工作用的。
你有一週最多兩天的謀職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2項,「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資遣費要在終止合約後 30 天內發放
千萬設個行事曆給自己,就我聽到的全部都是第30天還沒入帳,去催了 HR 才入帳,所以記得留下 HR 的聯絡方式。
延伸閱讀:老闆可以一言不合就資遣我嗎?勞工一定要知道的「資遣」基本權益
失業補助金怎麼申請?
- 找到離你家最近的就業服務機構
- 終止合約的第一天就可以去申請,記得攜帶印章、身分證、存摺(領失業補助的帳戶)、非自願離職單
- 找工作人員幫忙,直接說你是來申請失業補助金,由專業人員引導你。
- 失業金一般人領6個月,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領9個月。
- 每月補助金額為勞保最近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 0.6,但勞保最高投保薪資是 45800 。
- 14天內都沒有錄取任何工作才會發給你,所以如果是 5/15 終止合約, 5/16 跑去申請,5/16~5/30 你都沒有找到工作,那你5/30一定要回到就業服務站作認定,之後就會幫你送件申請。
提早就業津貼
- 必須先領完第一個月的補助。也就是說你必須保持一個月的時間未受僱身份,才能在滿一個月未受僱的當天去請領你第一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在新公司連續投保三個月,只要連續投保就可以,你可以換很多間新公司。
- 滿第三個月之後需自行上網至勞動部網站列印表格填寫並且郵遞送件。
被資遣去別間公司面試會被扣分嗎?
老實說,以面試官的角度,不會。誠實地與面試官溝通,大部分工作一陣子才被資遣,大家都可以理解是公司經營方面的問題,不會做太多聯想。你沒有義務承擔老闆經營失敗的挫折,所以好好站起來找下一份工作。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到需要的人。
(原文標題:被資遣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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