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充電

2019.12.09 | 1977次觀看

航空公司罷工之一二

文/ 許朝茂顧問 原文出處:104人資法寶
○榮航空公司空服員發起罷工過程,該公司與桃○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協商所提勞動條件改善不成,雙方又陷入僵局。
但該雇主即將面臨○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起罷工難題,為何堅持9大條件不退讓?
因它是民營公司,盈餘衝擊到底是任何企業必堅持底線!
調整事項爭議符合罷工要件
依《勞資爭議處法》第5條: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九項訴求,與雇主並沒有一項達成共識,其中包括設置勞工董事、提高日支費(外站津貼)、改善疲勞航班、禁搭便車四訴求。
上述勞動條件非關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爭議。既無客觀參考依據,雙方難免各有主觀主張且不容易退讓,除非一方能提出客觀數據;含國外同業或國內同業數據。
罷工是解決爭議唯一途徑?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
勞資爭議,非經調解不成立,不得為爭議行為;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不得罷工。
換言之,《勞資爭議處理法》明顯設計罷工前得採行2種解決方式:調解、仲裁;但雙方為甚麼會遭遇罷工最壞情勢?
因工會可能基於下列原因,調解不成,即跨越罷工過程:
(一)調解或仲裁僅是過程
調整事項勞資爭議依法工會得循調解或仲裁方法進行協商,然其實際過程十分費時、拘束感,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資源,因調解或仲裁有其規則致而無法借重其資源發揮其攻擊力,且可能還不獲得鷹派會員諒解。
(二)罷工對雇主施壓力道大
勞資雙方協商得經調解或仲裁,然受制規範之拘束,工會素來不為爭議解決之選項,原因很多:如調解對雇主施壓弱、團結會員、工會幹部選舉等因素。
罷工是工會協商過程最強勁加壓手段,且罷工期間工會高自主性使出任何攻擊手段,致左右協商出有利勞方之結果。
罷工更能顯示工會對爭取勞動條件改善之決心,贏取會員勞工向心力,團結會員力量,日後爭議協商更能無往不利。
小結
任何公司之雇主,應思考防範勞動條件之爭議起因,平時應多留意同業勞動條件水準,也不能忽視勞資關係營造,終究勞資關係和諧才是永續經營之礎石。
勞資爭議彼此只能降低勞動條件、勞資關係、(甚至)盈餘分配觀之對立,因一旦爭議頻繁,雙方無法避開商譽、營業、勞工流動等損失?
作者簡介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與教育訓練講師。 文化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