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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 2082次觀看

「技術士」認證前,需浪費多少心血、金錢?

文/ 許朝茂顧問

大家認知,這是「技術士」年代,擁有它,職場無往不利。
現今不少科技校院,推出許多建教合作,並大力宣傳建教或方案,可得3證:畢業證書、技術士證、結訓證書。
但坊間民間組織自行針對參加訓練學員,發給○○師或證(書)等五花八門,它們與「技術士證」是否等值?您曾否質疑過?
五花八門的證書
坊間民間組織,自行辦理教育訓練課程,參加者研習時數達到主辦單位規定者,即發給結訓證書,更有些課程結訓前,主辦單位自行舉行檢定考試,則另發給○○師、證(書)等。
民間組織發給參訓(或研習)學員結訓後發給之證明,其方式諸多名稱,不一而足:
○○師類:顧客關係管理助理管理師、英國City&Guilds行銷管理師(國際商管認證)、Cabin Service Executive客艙服務管理師、國民旅遊領團人員。
(專業)證照(或認證)類:旅館管理專業人員認證、初階觀光行銷證照、旅館管理專業人員認證、人力資源觀禮師認證、勞健保暨○○法規管理師認證、薪資管理師認證、員工績效管理師認證等。
結合國外組織證照:CMA國際管理會計師證照、《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國際證照、PMP國際專案管理師證照、NPDA新產品開發分析師證書乙級等。
中部某一大學畢業生,4年期間主動學習,利用閒暇參加民間組織教育訓練(或研習),一共得到14張證照(書):含「顧客關係管理助理管理師」、「整合行銷管理師」、「NPDA新產品開發分析師證書乙級」、「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國民旅遊領團人員」等。
若不細查上述證明,所具實用性或價值,則其人力資本投資,可能影響其投資報酬率。
技術士及認證制度
技術士係依《職業訓練法》第33條:「技能檢定合格者稱技術士,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發給技術士證。」。
我國63年開始辦理技能檢定,截至108年已公告200多個檢定職類。
同法第35條規定:「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別之事業機構,應僱用一定比例之技術士」。確定了技術士證的價值,也提高了技術人員的地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03年11月8日辦理技能測驗認證,下列機關或團體,得向勞動部申請技能職類測驗能力之認證:(請參「技能測驗之認證機關及團體表」)
(1)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全國性專業團體
經認證之機關、團體(簡稱「經認證單位」),得辦理技能職類測驗,並對測驗合格者,核發技能職類證書。
綜合言之,職場培育專業方式或產出,除勞動部檢定發給技術士外;民間組織專業培育市場,扮演不能忽略角色;但民眾必須依己需求而選擇該選的途徑(主辦單位)及證書(或證照),方能符合自己所需,更運用於職涯,有助職涯如虎添翼。
小結
民間組織發給參訓人員各式之證明,與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之經檢定及格所發給之技術士有別。
民眾自我培育專業知識,並獲得主辦單位發給相關證明,民眾應能明辨主辦單位、或認證制度、或發證條件、或專業價值等,方能能取得名副其實之證明。

本文作者許朝茂顧問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與教育訓練講師 文化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