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申訴哪些情況能檢舉?能否匿名?本文整理可申訴項目、勞基法與性工法常見違規、地方及中央申訴管道,以及申訴後續處理流程。本文節錄自《30天整頓職場!》。
文/VV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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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分為兩種:
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職場危害暴露管控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主要由具電機、機械、化工、土木、工業安全管理及醫學等相關背景之檢查員執行。
由嫻熟勞動法令及勞資關係等專業知能之檢查員執行。
(摘自勞動部勞動檢查簡介)
勞檢機構分為中央與地方,而勞檢機構主要執行勞動部的專案計畫及交辦事項,地方主管機關則是辦理轄內申訴案、一般勞檢。
勞檢內容多半與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基法、性工法、勞動檢查法有關;檢查重點對象包含常態性違規企業、違反勞動條件法比例較高之行業、雇用弱勢族群(青少年、派遣工)較多之事業單位。
【資源分享】有哪些勞檢單位?
勞動檢查機構一覽表:前往查看>
只要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基法、性工法、勞動檢查法,都可以以勞動檢查整頓職場:
《職業安全衛生法》分為一般勞動檢查以及特定項目檢查,大多是檢查有沒有預防火災、爆炸、中毒、墜落等,這裡就不多著墨,可以看勞動部每年公布的勞動檢查方針。
【資源分享】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檢查方針
查看各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公告>
通常每個地方政府都有意見信箱可以填寫,或是從地方主管機關的入口網站進去找勞工信箱。
如果真的不確定要找地方政府還是中央政府,建議可以撥打1955諮詢,1955會告訴你該怎麼做。希望大家都能檢舉成功。
向陳情系統提起申訴後,勞動局會發信詢問:是否要匿名申訴?
如果公司長期有違規的情況,例如不記錄員工出勤、例假日違法加班等等,這件事情不會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話,匿名申訴就有可能可以查到違法,申訴成功。
但匿名也有可能因無法針對個案,公司幸運躲過抽查,沒有達到申訴人想要的結果。匿名具名與否還是看申訴人的意願。
勞檢後如果確定公司違法,公司就會被罰錢,然後被公開至違法雇主查詢系統上,供所有人閱覽。
【資源分享】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查詢系統:立即前往>

節錄自:博碩文化《30 天整頓職場!從徵才陷阱到離職黑箱,應對話術 × 舉證對策 × 職場防線一書掌握》/VV Chang 著
實務上時常聽聞,勞工發生職災事故後,一再提出新的診斷證明書,表示醫院請勞工「宜休養」或「應休養」等情形,勞工於是執此向雇主申請公傷病假。企業常有的疑問是:勞工只要提出診斷證明書或醫療單據,是否就必須要給予公傷病假,若造成「一再給假」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勞工對公司制度不滿的情況層出不窮。近來有民眾在Dcard分享自身職場經驗,指出自己在多份工作中,都曾遇過所謂的「賠錢制度」與「罰款式管理」,例如櫃檯營收短少需由當班人員自行補齊,或是遭記警告、記點就被扣薪等。原PO表示,自己曾待過大公司與中小企業,卻發現類似規定並非個案,讓她對台灣職場制度的合理性產生高度疑惑。
勞工如果有臨時育嬰需求可請「彈性育嬰假」,不過針對2026年上路的新制度,勞動部特別舉例說明:如有雇主為調配人力,限制須完成工作後才能申請、一天僅最先提出或完成交接的人才能申請,或家庭照顧假時數給不足,這些「內規」其實都違法,《104職場力》的「人資充電」專欄為您整理勞動部的3大提醒,請企業要特別注意唷!
為穩定勞資關係及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自2011年5月1日即依法組織「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請熟悉勞工法令與勞資關係的法律實務專家或教授擔任裁決委員。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月至11月底止,裁決委員會共收訖50件裁決申請案,其中有12件與團體協約協商資格或團體協約程序爭議相關;相較2023、2024年各僅有五件,近年該類案件明顯增加了超過一倍。
公司如果涉及勞保「高薪低報」的營業,是否公司負責人就必然會構成「業務登載不實」或「詐欺得利罪」等刑事責任呢?律師表示因個案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最重要的應視負責人是否對「高薪低包」知情?對投保薪資申報的過程參與至何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