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輸入關鍵字『%E6%8A%92%E7%99%BC%E9%9D%A2%E8%A9%A6%E5%BF%83%E6%83%85%E5%B0%8F%E5%BF%83%E8%A7%B8%E9%9B%B7%EF%BC%9F』,共搜尋出1筆資料
2020.02.19
15755 次觀看
企業徵才時、面試時或於履歷表上詢問求職者「婚姻狀態、健康、年齡、性別、犯罪紀錄、財務狀況等」,雇主會需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徵才不得以諸多因素歧視應徵者。而企業徵才廣告或面試時,常見違反就服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態樣有限年齡、限役畢、徵洗碗阿姨、限女性、限身高體重等。另外在面試詳問與工作不相干之個人隱私資訊,同樣也是違反法律。

2020.02.19 | 15755 次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