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歷累積久了,往往想挑戰管理職,但並不代表格局夠,權力固然迷人,緊跟在權力之後的是責任。主管像是職場裡的成年人,不只要對自己負責,還得對團隊負責,危機處理能力與責任擔當,都是身為主管該具備的條件。
換到第三份工作時,我已累積有五、六年的資歷,由於一直待在同個產業,所以經驗還算足夠。當時很想挑戰管理職,將履歷投到幾家雜誌社想應徵主編,收到回應的全是小公司。由於小公司人員編制少,要談到高一點的職位其實不難。但光有抬頭沒用,工作內容仍然跟基層沒太大差別,而我想磨練的是實質管理經驗,想趁早擁有理想中的職業格局。
那是工作挑我、而不是我挑工作的局面,想也知道是我的等級不夠。有幾個大型集團是我的心頭好,好不容易進到面試關卡,最後頂多也只談到基層的編輯職位而已,前面能否冠上「資深」,對方說要看試用期的表現再做決定。
果然大公司的做事規格就是不同,上班第一天,即被告知每個月有助理費可以申請,意思就是我可以擁有一名兼職助理,名正言順地請他幫忙。以往工作都是由同事支援,就算有助理跟工讀生,多半也是整個部門共同使用,機動性協助任何所有需要幫助的人,並沒有特定受命於誰。
助理A的名字被列在工作交接表,備註著手機號碼、信箱跟通訊軟體帳號,前一位編輯對他很是稱讚,急著引薦我們認識,能有一個比我更熟悉公司狀況的左右手是好事。A做事細心,能察覺到我的需求,但一個人蠻幹慣了,突然間不曉得該分哪些事給助理做,不好意思麻煩人就得麻煩自己。隔月截稿,總編輯發現我進度緩慢,隨口問:「有找A來幫忙嗎? 你可以跟交接給你的編輯要他的聯絡方式。」
事後想來真是可惜,多數時間我只請他跑腿、買咖啡,做些基本的溝通聯絡,總覺得與其請他多打一通電話,很多事不如乾脆自己做算了。讓助理淪為打雜、形同虛設,證明我的管理能力不足。倍受挫折的我開啟人力銀行履歷、準備尋找新工作時,其中有一欄是直接管理人數,還記得當時「一人」勾選的有點心虛。
真正當上主管是在網路媒體,恰好是臉書的全盛時期,活躍的社群入口帶動網站流量,客戶將大把大把的鈔票往網路媒體灑。試用期過後,我如願成為企劃部門主管,接著轉調編輯部並暫代社群主管,控管全媒體的內容產出。從資深編輯一路升上主編,名片也跟著換,當時的中文職稱印著主編,英文卻是Chef-ineditor,總編輯。
正式升職的前一天,我跟老闆說:「中文寫主編就好,總編輯對我來說太沉重了。」
好的壞的,只要是網站跟社群平台上的公開內容,都得算在我頭上。剛結束年假,一篇惡搞黃色小鴨的文章誤用他人作品,對方堅持提告要求賠償,事發不到一週,撰文的編輯立刻提辭呈,雖然理解腹背受敵的感覺確實很不好受,但終究我還是核准他了的離職申請。
事後我一肩全扛,檯面上要處理網友洗版跟不理性的言語攻擊,同時還得自製簡報,向全公司宣導網路著作權的觀念;檯面下忙著找律師諮詢、進出法院,代表公司跟作者協商賠償。縱使心力交瘁,但危機處理能力與責任擔當,都是身為主管該具備的條件,我理當要慎重處理並視為一次難得的磨練機會。
經歷侵權事件後,我確實成長不少,權力迷人,能在職場定人生死;指揮大局確實威風,緊跟在權力之後的是責任。年資只是參考依據,就算公司給了人手卻沒辦法創造更好的工作績效,也是枉然。
資歷久不一定代表格局夠,比起一般同事,主管更像是職場裡的成年人。成年人不僅要對自己負責,還得對整個體制負責,擁有高度的自主性,但相對地,也得承擔自由意志所產生的後果,站在第一線挨著砲火。若只是喜歡掌控決定權卻不想承擔成敗責任,碰到問題時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而是下意識地逃避,行為造就格局,時時需要看顧的孩子還是比較適合被大人領導。
職場求生法則
職位、權力與責任,三位一體,想抓緊轉職時機,往管理職跳的人更要仔細評估,是否具足條件。未必時候到了就當得了主管,比權力更重要的是責任,這點必須很清楚。
節錄自:悅知文化出版《最後下班的人,先離職/威廉(William Tseng)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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