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因非勞動力高達約828萬人之多,就業市場缺工不曾歇!
缺工途徑短期固可以提出刺激潛在非勞動力,回眸投入就業市場;但眼看歷年800萬餘人受感動者(指投入就業)極少。
所以主管機關動到高齡者,是立即有效的途徑,原109年5月實施《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因疫情而暫停;不過,109年8月主管機關針對此法,掀起全省研習會高達約20餘場次。然到底高齡者就業有哪些新觀點?藏有哪些機會?
襄助高齡者就業措施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中,替高齡者創造就業機會: (一)雇主對受僱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 (二)65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三)雇主僱用依法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四)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開發臨時性、季節性、短期性、部分工時、社區服務等就業機會及就業媒合。
上述僅就該法直接提及高齡者就業之協助,至於間接或宣導性質者,省去不列。
高齡者接住就業機會之另類觀點
該法給了高齡者就業新思潮,鼓勵高齡者接住就業機會理由,不外意識到與職涯有關就業或生活趨勢丕變了,其面臨新趨勢,無妨以下觀點調整自己:
(一)退休後興起就業思潮
退休後就業已是近期的思潮,目前法定退休年齡65歲,與內政部統計國人平均壽命81歲(但一般接近85歲),二者相距15-20年。 各國興起老年就業風潮之際,想成為高級實習生不在少數,退休的國人走進U-BER、保全服務不勝枚舉,該法又提供許多機會,無形中給高齡者強勁的鼓舞。
(二)退休後職涯利多
以目前國內高齡者擁有安度晚年財務準備,多數高齡者預備不足夠。若不同以往方式就業延長職涯,則能增加財務、工作與生活調劑、維持健康等一舉數得。
(三)退休後揮灑專業或公益結合
職涯中,退休者擁有法律、醫學、會計等諸多專業,健康良好情境下,職涯的專業退休後仍可以多元方式自如揮灑,無需顧慮為五斗米折腰。更可與公益活動而奉獻一己所長,如為長照或老年福利之社團法人等,提供公益性質之法律、醫學等服務,而此另類服務模式利人利己。
小結
高齡者勞工藉此法推動,展延一己職涯,其目標已非為五斗米折腰,十足開拓職涯專業更深層或另類貢獻。
本文作者許朝茂顧問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