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業務員考題怎麼讀?角色、期限與商品判讀技巧|附圖解與學習資源

題目一換人物或問法,就不知道怎麼選?從保單角色、法規期限與商品條款找出判斷理由,再用分科模擬確認理解,會比只記選項更有幫助。

你做過一回練習,答案看起來都很熟,換一份題目卻又卡住:爸爸與媽媽誰是要保人?一個月從哪一天算?看到住院就能判斷商品種類嗎?接下來用三個主題練習,把每一題的依據說清楚。

先看重點,再用下面的例子確認理解。人物與練習情境為自編教學示範,非歷屆或正式試題。

一、保單角色:先看功能,再對應名詞

假設爸爸申請保單、保障媽媽,並指定女兒為受益人,且保單依規定有效成立。可以用功能對照角色:

題目中的功能角色範例對應
申請訂立契約、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要保人爸爸
生命或身體受到保障被保險人媽媽
依契約指定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受益人女兒
承擔保險責任保險人承保的保險公司

同一人可以兼具不同角色。例如小陳自己申請保單、保障自己的生命與身體,可以同時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受益人則須看契約如何指定。《保險法》第 2–5 條

練習時先圈出「誰申請、保障誰、誰被指定請領」,再對照選項。名字與家庭關係只是情境,角色功能才是判斷依據。

以自編家庭投保情境,對照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與保險人。
重點圖解|以自編家庭投保情境,對照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與保險人。

二、法規期限:事件、起點與期間一起記

看到期限題,不要只記「幾天、幾個月、幾年」。先確認題目問的是哪一項權利或程序,再找起算點。

以據實說明義務相關的《保險法》第 64 條解除權為例:

要辨認的規則起算或判斷重點
知悉原因後一個月未行使,解除權消滅從保險人知道解除原因開始看。
訂約後經過兩年,即有原因亦不得解除從契約訂立開始看。

套用期限前,仍須先核對解除要件:題目中的隱匿、遺漏或不實說明,是否足以影響危險估計?也要留意事故與說明事實無關時的法定例外。不能僅憑「未告知」三個字就直接作答。《保險法》第 64 條

自我練習:第 64 條的一個月,從投保日、事故發生日,還是保險人知有解除原因時開始算?答案是最後一項。若題目改問停效、復效或其他程序,就要回查對應規定。

第64條的1個月與2年起算點不同;套用前仍須核對要件與例外。
重點圖解|第64條的1個月與2年起算點不同;套用前仍須核對要件與例外。

三、商品題:先辨認事故,再看給付條件

人身保險分為人壽、健康、傷害與年金保險。讀題時,先辨認保障事故,再看給付方式、限制與除外責任。《保險法》第 13 條

例如疾病與意外傷害都可能造成住院,但「住院」這個結果本身,不足以判斷應套用哪一項保障。請回到事故原因、商品定義及契約給付條件。

做商品比較表時,可為每項商品留下四格:保障事故、給付條件、給付方式、限制或除外責任。遇到相似選項,就比較它們在哪一格不同。

疾病與意外傷害都可能造成住院,仍須回到原因及契約條款判斷。
重點圖解|疾病與意外傷害都可能造成住院,仍須回到原因及契約條款判斷。

四、模擬考:分數、時間與錯因一起看

法規 100 題作答 80 分鐘,平均每題約 48 秒;實務 50 題作答 60 分鐘,平均約 72 秒。這只是依總時間計算的平均值,實際還需預留檢查時間。先完成有把握的題目,再處理猶豫題。官方應試簡章

每次練習留下三項紀錄:

  1. 分數:記錄兩科與總分,找出弱科。
  2. 時間:辨認哪些題目讓你停留過久。
  3. 錯因:區分觀念不熟、名詞混淆、漏看條件與作答疏失。

官方專業科目合格標準是總分至少 140 分、每科至少 60 分。本課程另建議把練習目標設為:連續兩回未做過、版本適用的模擬練習,總分至少 160 分、每科至少 75 分,且訂正後能說明理由。這是課程建議,並非官方門檻或合格保證。官方合格標準

每回留下分科分數、作答時間與錯因,再安排下一輪複習。
重點圖解|每回留下分科分數、作答時間與錯因,再安排下一輪複習。

五、學習資源:專業科目與共同科目分開找

專業科目以統一教材與相關法規為主。教材需付費;壽險公會公開的教材修訂說明可免費查閱。正式專業科目試題由題庫隨機抽取、重複使用,試題及答案不對外公布,因此沒有官方公開題庫供下載。壽險公會應試簡章

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有公開題庫。70 分以上合格,成績自測驗日起保留五年。請先核對自己的測驗日期與展延紀錄,再決定是否另行安排準備。壽險公會合格標準、證基會共同科目題庫下載

符合條件的金融從業人員,可憑合格證明有效期間內取得、經認可的職前或在職訓練證明,依規定申請展延。不是任意上課就自動展延,也不能直接認定五年一到就一律重考。請向測驗辦理單位確認適用條件與文件。證基會展延規定

共同科目有公開題庫;掃描證基會入口後,下載前核對適用日期。
重點圖解|共同科目有公開題庫;掃描證基會入口後,下載前核對適用日期。

動手做兩個練習

第一個練習:小陳自己申請保單、保障自己的生命與身體,他可以同時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嗎?

解析:可以。依角色功能判斷,同一人可以兼具不同角色;受益人則看契約如何指定。

第二個練習:保險法第64條的1個月,從投保日、事故發生日,還是保險人知有解除原因時開始看?

解析:從保險人知有解除原因時開始看;完整解題仍須核對解除要件、兩年限制與法定例外。

下一次練習,選一題角色題、一題期限題、一題商品題,先寫理由再對答案。兩堂備考課到這裡完成;測驗合格後,仍須完成適用登錄才能招攬。登錄規則 祝你準備踏實、應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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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日期:2026-10-07。本文依課程內容整理;報名、教材版本與資格要求,請依當期官方公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