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開跑,9/6正式受理申請,最高補助28,800元(附紙本申請書下載連結)|職場新訊

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的子女就學負擔,因此提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目前110學年度第1學期的補助已9月6日起開始受理,至10月14日截止申請。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不論是否受到新冠肺炎的疫情衝擊,失業勞工的家庭經濟都需要更多的協助,勞動部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的子女就學問題,提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失業勞工子女每人補助4,000~28,800元(依據子女就學階段和公私立區別而有異,請見下文〈「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補助金額〉章節詳細說明),申請時間自110年9月6日起,至10月14日止。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條件

  1.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 或是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特別注意:申請人須符合其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補助金額

根據勞動部的新聞稿說明,失業勞工的子女就學補助依據不同的就學階段,採取不同金額的發放,詳細說明如下:

  • 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
  • 就讀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
  • 就讀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3,600元。
  • 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4,000元。

此外,如您是「獨力負擔家計」的狀況(勞動部舉例為: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等),或是子女有「2名以上」就讀大專院校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將再加給2成。

勞動部以有2名子女均就讀私立大學的失業勞工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因此一人補助為28,800元,合計兩人可領57,600元。

特別注意: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流程與申請書下載

根據勞動部說明: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110年9月6日起至10月14日止以掛號郵,寄或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紙本申請書可於9月6日起至前開申請系統下載,或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台索取。

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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