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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 3734次觀看

僱用移工協助看護工作稍有不慎就觸法?合法聘僱看護移工該怎麼做?|法律小教室

聘僱看護移工該怎麼做?許多家庭在遇到親人有醫療需求時,都會尋求看護移工的協助,但是在聘僱時其實很容易不慎觸法違規,包括受聘前提、符合條件、申請需求等等,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合法尋求協助呢?本文一次告訴你尋求看護協助的法律知識!

文/許朝茂 顧問
原文標題:不明看護移工,豈能輕易僱用?

108年7月小家經由人力仲介而僱用看護移工,為其爺爺住院期間之照料,爺爺出院該名女性看護移工,隨爺爺回家繼續看護爺爺的起居。

直到主管機關查獲該名看護移工,經查明係原雇主通報失聯移工達3年之久移工,小家僱用許可失效之移工,遭主管機關罰鍰15萬元;為其仲介許可失效之看護移工仲介業者,則經法院處拘役50日。

類似親人住院迫不及待僱用看護移工,未經思考而違規者眾,尤其長輩住院期間類似個案屢見不鮮,且遭受重罰15萬元,更加重內心壓力。

看護移工來台受聘前提

外國人來台工作主管機關已立法管理,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入台工作所設前提如下:

  1.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國民就業機會。
  2. 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我國境內工作。
  3.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4. 各類移工在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

看護移工受聘僱三部曲

(一)被看長輩須符合看護需求之條件

一般長輩有病或住院不論其病況輕重,即可託國內照顧服務者照顧;惟依〈藍領審查標準〉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其照顧之被看護者(我國長輩)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 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2. 年齡未滿80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者
  3. 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4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
  4. 年齡滿85歲以上,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者。

(二)外籍看護須經向主管機關申請

外國人(含看護移工)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我國境內工作。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申請許可。

受聘僱之外國人健康檢查不合格經限令出國者,雇主應督促其出國。

本個案小家僅經人力仲介告知,看護移工立刻前來照顧爺爺,小家未察覺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聘僱過程,故而不知申請程序而違規僱用。

(三)聘僱看護移工途徑

目前我國雇主申請聘僱看護移工,有2條途徑

  1. 委託人力仲介公司自移工輸出國引進。
  2. 在國內勞動部所屬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承接其他雇主轉出之看護移工。

看護移工申請聘僱如前述須經聘僱3步曲,雇主始得僱用合法看護移工,依法其工作年限12至14年,給長輩長期穩定之照顧。各大醫院滿滿人力仲介,合法及非法混雜,切勿輕信而違規僱用。

小結

長輩住院急需看護者,醫院提供仲介國內照顧服務人員;若長期需要看護移工,則須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心存僥倖或看護費用較低而聘僱不明看護移工,違規的代價不輕。

【關於作者-許朝茂顧問】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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