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擴大紓困」來了!放寬限制、延長申請期限,打工紓困4月曾投保就能領|職場新訊

勞動部「紓困補助」再進化:放寬「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的補貼限制,納入去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8萬元者,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並延長申請期限自7月9日起至8月9日;另外打工族的1萬紓困金則宣佈放寬,只要4月任1天有投保即可申請。

文/《104職場力》小編 整理

勞動部針對日前公佈的「紓困補助」因限制較多,導致多數勞工反應「看得見吃不到」,經過多日的商討後勞動部作出修正,將「放寬紓困條件」。

本次新措施主要強調放寬「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措施」的請領資格,將納入去(109)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8萬元者,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並延長申請期限至8月9日,預估將有6.3萬人受惠,部分新聞媒體戲稱此為「勞工敗部復活」。

擴大「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生活補貼」​補助範圍,並延長申請期限

根據勞動部在7/5發佈的新聞稿指出:「原定今(7月5日)為上網登錄最後一天,因配合擴大適用「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將截止日期延後至8月9日。」

由於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對勞工的衝擊與影響,於110年6月陸續辦理各項紓困措施,但包括「部分工時勞工紓困補貼」1萬元規定須4月30日當天投保,導致很多勞工因疫情來得突然、補貼審理嚴謹,紓困補助形同「看得見吃不到」,勞工團體多次表達希望政府放寬認定標準,或是採用「工作事實認定」作為條件。

因此,勞動部說明過去一段時間聆聽各界意見,作出「滾動式檢討」,經行政院同意後放寬,只要「去年個人所得總額未達40.8萬」、「持中華民國永久居留證」者均可適用,並為了因應新增的申請作業時間,將原訂的申請期限延長至截止ˋ日至8月9日,期盼能給予需要申請補助幫助者更充裕的時間。

勞工朋友若對本方案有任何疑問,勞動部指出可至勞動部網站疫情紓困專區中「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中查詢,或是電洽勞動部「1955」專線查詢。

▲ 圖片來源:勞動部
▲ 圖片來源:勞動部

本次勞動部放寬標準雖增加6.3萬人受惠,但各界仍有希望再作優化的聲音,譬如有部分工時勞工指出,申請時因雇主未依法投補,導致明明4月30日前有工作事實卻無法申請補助;另有勞工指出,自營作業者的年收入需在40.8萬元以下,紓困貸款也必須年所得在50萬以下,受雇勞工雖有「安心就業方案」,但須符合減班30以上並達成勞資協議的條件,實不易符合資格。

更有立委指出部分工時勞工粗估約有80萬人,但勞動部設下的4月30日投保、月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至多只有41萬人可獲得紓困,期望勞動部能再放寬相關的資格認定,改以勞工提供「工作事實」作為佐證,即可請領補貼(且勞動部應透過勞檢確認雇主是否有未依法投保之情事,應對雇主處份、而非「變相」懲罰勞工)。

勞動部則作出回應:原訂的4月30日投保日是參考其他政府部門的時間點所設定,對象主要針對是從勞保局檔案勾稽,並排除已有其他紓困方案者,會再參考近期各界所提出的建議再研擬,若有新方案則會再作公佈。


擴大「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適用範圍,7/12上午10時起開放申領

有關部分工時受雇勞工(打工族)的4月30日投保疑慮,勞動部也於7月7日作出措施修正,最大的改變是「資格認定」:原限定僅允許110年「4月30日」當日有參加就業保險者,放寬為凡是110年4月份任1日有參加就業保險者即可。

除此之外的至餘資格條件,如月投保薪資23,100元(含)以下、原有的排除條件均維持原議不變。

新聞稿當中勞動部指出:「考量部分工時受僱勞工之受僱型態多元,部分勞工之工作期間不定,爰作出相關調整作為,將本計畫部分工時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期間之資格條件適度放寬至疫情有重大變化前之110年4月份任1日。」

以下為您整理有關「符合投保條件的勞工,仍有相關限制性規定」:

  1. 110年4月30日另於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已有其他相關補貼方案協助。
  2. 110年4月30日加保,且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4,000元以上者,因已具備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相關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3. 110年4月30日或4月全月屬留職停薪期間,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非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有以上情況者,亦非屬本計畫補貼對象。

同時勞動部也說明,為讓放寬部分工時受僱勞工能儘快領取,將採原定方式讓勞工方便申領,符合資格者可於110年7月12日上午10時起開放申領:

  1. 專屬網站申領:開放「勞動部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網」,可直接登網,亦可經由勞動部官網前往。符合資格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上網登錄身分證號及金融機構帳戶號碼等資料,經系統核驗資料正確後,1萬元生活補貼將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中。
  2. 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可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之實體ATM,插入提款卡後,選擇部分工時生活補貼,輸入身分證字號及提款卡密碼,即可領取1萬元現金。
  3. 特殊處理: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前開2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以紙本方式申請。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和上文「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相同,如打工族勞工朋友若對本方案有任何疑問,勞動部指出可至勞動部網站「疫情紓困專區」中查詢,或是電洽勞動部「1955」免付費諮詢專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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