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7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壯世代就業獎勵」常見6大問答詳解 | |
成年禮金可以用在哪裡?有什麼使用限制? | ▶ 看詳解 |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如何認定? | ▶ 看詳解 |
「壯世代就業獎勵」核發標準為何? | ▶ 看詳解 |
「壯世代就業獎勵」限制及條件為何? | ▶ 看詳解 |
領取「壯世代就業獎勵」之勞工離職後再就業可否再次領取? | ▶ 看詳解 |
請領「壯世代就業獎勵」是否可以同時請領其他補助、津貼或獎勵? | ▶ 看詳解 |
勞動部訂定「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推動13項措施協助壯世代重返職場貢獻長才,適用對象為55歲以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二月起上路。其中,凡離開職場3個月以上,並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只要受僱滿3個月就可領3萬元壯世代就業獎勵,最多發給兩次,等於最高可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也提供每次1萬5千元獎勵,最高領3萬元。
勞動部說明,「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包括職場支持輔導、職務再設計指引、職場調適協助、就業獎勵、職場學習津貼、退休再就業準備、禁止年齡歧視、銀齡職場友善認證等,以年滿55歲以上及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為適用對象,預計每年協助至少6萬名壯世代勞工就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組長施淑惠表示,依法退休者指的是已經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她說,有些專科畢業20多歲就出社會、工作年資滿25年的勞工已申請退休,這些五字頭的人也屬於壯世代退休族,因此除了55歲以上,也將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納入適用對象。
以下為「壯世代就業獎勵」QA:
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評估確有就業需求。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壯世代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連續受僱期間每滿90日,且符合獎勵條件者,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次1萬5千元,最多發給2次。
經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僱用,且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與下列補助、津貼或獎勵,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