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雇外籍移工的重點留意事項:6個檢查步驟,防範僱用黑工|法律小教室

目前的台灣勞動環境需要很多移工的輔助,看護移工更是最常見的聘僱方式,因應今年的疫情有更嚴重的規定和管理,在工作無法暫停、家中仍需要移工協助照料的情況下,大幅增加僱用黑工的可能性;如何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專家建議可採用6個檢查步驟來核定移工的來歷。

文/許朝茂 顧問
原文標題:疫情出入境管制下,不知情僱用黑工機率大為提高?

疫情下加上入出境管制移工之聘僱事宜,不論其聘僱屆滿回國或聘僱屆滿重新聘僱或轉換雇主或展延等規定及作業,因疫情多變著實處於相當不確定,而雇主缺須配合主管機關新規定及作業,而不知為誰辛苦為誰忙?

因疫情全球各地幾乎實施入出境管制,打斷移工正常入出境,換言之,既受主管機關之權宜措施,衛福部更暫停印尼移工引進,下列四類雇主,心急如焚下,是否給黑工可趁之機,而不知情下僱用黑工?若僱用之;但仍遭受15萬元罰鍰而痛心不已。

疫情下雇主仍需要聘僱看護移工情況

疫情下雇主家中之被看護人仍需要聘僱看護移工照料,因此雇主若處下4種情況,仍不能中斷看護移工之僱用:

  1. 看護移工(工作總年限)聘僱許可屆滿,移工回國。
  2. 看護移工聘僱許可屆滿年,返鄉休假。
  3. 雇主轉出看護移工後;但未順利承接另一看護移工。
  4. 雇主與看護移工合意終止契約回國後;但未重新聘僱移工。

黑工出現可能樣態

疫情下雇主若遇上述情況,亟待看護移工照顧嚴重依賴照顧之長輩情境,心急之下,可能會受下列情況之蒙騙而提高誤用黑工機率大增:

一)逃逸看護黑工權充轉換之看護移工

疫情干擾看護移工聘僱屆滿續聘或轉換或展延,尤其雇主恰逢上述四種情況之一,在看護移工空窗期間,急需看護移工來補上已是眉睫之急事。

此際不肖仲介業者,以逃逸看護移工,權充需要轉換雇主之看護移工,雇主在不熟悉看護移工轉換資格及程序下,不知情下接受。

(二)逃逸看護移工充作外籍配偶

不肖仲介也趁此機會,介紹雇主僱用外籍配偶,欺騙雇主聘僱外籍配偶為移工,同樣是外國人,經不肖仲介提供不實文件,讓雇主信而為真而加以僱用,在不知情下僱用仍是逃逸黑工。

(三)外籍配偶介紹同鄉逃逸移工

多數雇主因不熟甚至忽略聘僱看護移工之法規,或經鄰居外籍配偶介紹其同鄉移工;其實卻是逃逸黑工而不知,自以為檢到便宜看護移工。另一可能是雇主在看護移工將常出現的公園或聚集地,主動與黑工搭訕後,不經檢查其身分即引入家裡僱用,但僱用黑工是違法。

雇主防範聘僱看護黑工應有檢查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雇主聘僱外籍看護移工從事工作前,應核對外國人之(1)外僑居留證及(2)依親戶籍資料正本。

除新聘僱者外,不論至公立就服機構或親友或仲介介紹看護移工,記得要詢問看護移工下列問題;事前檢查誤用黑工機率大大降低:

  1. 你已經來台工作幾年?(歷次)都在哪裡工作?
  2. 歷次(年)雇主之工作為何?你照顧哪一種病況之被看護人?
  3. 受聘僱期間是否發生爭議?何種爭議?
  4. 其他問題?(有無配偶在台工作?甚至是否曾在台生子?.....)
  5. 你何時結婚來台?配偶(或)戶口在何處?是否已經歸化台灣並領有身分證?(適合自稱外籍配偶問話)
  6. 來台期間擔任照顧服務工作?有幾年經驗(適合自稱外籍配偶問話)

小結

雇主聘僱看護移工規定嚴格而繁雜,多半雇主對移工聘僱或展延或轉換規定很難了解;惟長輩照顧不能有空檔,尤其疫情聘僱更加難,情急下,或心存僥倖,難免對看護黑工未能周詳過濾,故僱用黑工機率大增;奉勸情急的雇主應以為誡。

【關於作者-許朝茂顧問】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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