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發署推動的「青年職得好評計畫」將自2026年元旦起放寬適用對象、兼職青年也可參加!參與該計畫的青年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深度諮詢,並結合職涯測評工具,協助青年提升求職能力、精準媒合工作機會;後續只要青年在穩定就業滿3個月後,即可領取3萬元尋職就業獎勵金。
文/《104職場力》小編
在2026年來臨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宣佈為持續促進青年就業,及加強協助長期失業或從事部分工時工作青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青年職得好評計畫」規定。
自2026年(民國115年)1月1日起將放寬「青年職得好評計畫」的適用對象,讓長期從事部分工時工作、且投保薪資未達最低工資的青年,也能獲得政府支持,助力青年向穩定就業邁進。
【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一、措施目的: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並運用工作卡(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
二、適用對象: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新增符合條件的助長期失業或從事部分工時工作青年也可參加)。
三、申請程序:
1. 符合資格之失業青年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及登錄履歷資料。
2. 至台灣就業通職涯測評專區完成線上職涯測評。
3. 攜帶應備文件,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核對無誤後退還)、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核對無誤後退還)及其他本計畫規定之文件。親自至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提出申請。
四、尋職就業獎勵金請領額度: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計畫內容及申請文件請詳見附件。

勞動力發展署透過新聞稿說明,適用對象的調整重點如下: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除了年滿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可參加計畫外,青年在失業期間如有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月投保薪資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之期間,也可併入失業期間計算,可以申請參加計畫。
參加計畫青年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深度諮詢,並結合職涯測評工具,協助青年提升求職能力、精準媒合工作機會;青年在穩定就業滿3個月後,即可領取3萬元尋職就業獎勵金。
勞動力發展署進一步指出,本次放寬計畫規定,青年即使有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只要投保薪資低於勞保最低投保薪資標準(民國115年為29,500元),該期間仍可視同失業期間計算;同時,為鼓勵青年探索不同類型的工作與職涯發展路徑,刪除原規定「雇主不得為公營事業單位」的限制,讓青年無論在民營或公營單位就業,只要有投保就業保險皆可適用尋職就業獎勵機制,擴大就業選擇與參與機會,讓更多青年能在穩定工作中累積經驗、提升技能,進而增強職場競爭力。
符合資格且有意參加「青年職得好評計畫」的青年,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及登錄履歷資料、完成線上職涯測評,即可備妥申請書、國民身分證、畢(肄)業證書等文件,至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提出申請。更多計畫內容可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人員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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