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人數增加導致人手不足?4行業「放寬輪班間隔」措施將延長至年底,估49萬人適用|職場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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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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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原訂實施至9月底的「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等輪班人員,可縮短輪班間隔自連續11小時改為8小時」,因疫情依然衝擊產業人力,將延長實施至今年底。

文/《104職場力

之前勞動部曾表示,由於COVID-19疫情衝擊許多事業單位的人力調度,儘管目前政府不再用過去「三級警戒」的模式防疫,但是包括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等輪班人員,依然常受疫情反覆的影響,因此日前宣佈這4個產業得將勞工的休息時間由「連續11小時改為8小時」,原訂實施至9月底。

勞動部日前公告,將本項措施延長至今年年底,適用人數約49萬人。

延伸閱讀:受疫情衝擊,製造、批發、綜合商品零售和倉儲業可縮短輪班間隔至9月底|職場新訊

確診人數居高不下,4行業適用「縮短輪班間隔」將延至年底

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第34條第2項規定,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

因受疫情影響,勞動部公告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輪班人員等4行業,可放寬適用但書,將縮短輪班間隔至8小時,原訂今年6月延長期限至9月底,日前又公告將直接延到111年的12月底。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在接受新聞媒體訪問時指出,當前疫情確診人數仍居高不下,一天粗估至少有30萬人是處於「無法出門上班」的狀態,經濟部發現至原訂期限(9月底)時,4種行業的人力調度依然吃緊,經討論後決議再延長三個月,直接實施至今年底。

《勞動基準法》第四章第34-2條: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符合條件單位如欲縮短輪班間隔,依規定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可施行

請特別注意:勞動部強調,上開行業及事業單位經公告後,如欲於期間內實施,仍應依規定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且須符合公告所定適用期間。另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並請注意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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