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認股權憑證 留意兩細節

2025-09-26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公司透過發行認股權憑證來獎勵員工時,務必留意稅務規範。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兩點,首先,發行時應於營所稅申報上列為薪資費用;其次,公司沒收憑證或憑證失效,記得要「回補」,重新列回這筆薪資收入,以免產生補稅。

延伸閱讀:員工股份獎酬一次懂》庫藏股、認股、分紅入股、新股認購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種持股差別和限制在哪?

企業為了留才,常會透過公司股份獎酬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是允許員工在特定條件下,以通常較低的認股權價格認購公司股份,當員工條件不符時,公司可能沒收,認股權憑證也可能失效。

員工認股權憑證營所稅規定

情況內容
發行時依公平價值或內含價值,在各年度逐步認列為酬勞成本,申報營所稅時列為薪資費用
沒收或失效時若員工因不符條件,公司因此沒收憑證,或憑證失效時,應將先前認列的費用回補列為收入

在稅務方面,北區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解釋令,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時,會依公平價值或內含價值,在各年度逐步認列為酬勞成本,也就是把這些金額當成員工薪資費用,這些金額在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已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合法的薪資支出。

然而,若員工後來未能符合計畫規定的年資或條件,導致公司沒收認股權,或員工雖已取得認股權卻超過行使期限而失效,公司就必須將之前已認列的費用,轉回到當年度的損益帳,並列入課稅。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在2018年7月1日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規定員工需滿三年服務才能行使,最後期限為2023年6月30日,到了期限,有些員工沒有行使認股權,使得憑證失效。

這部分失效的認股權,公司歷年已認列500萬元薪資費用,但在申報2023年營所稅時,卻未將這500萬元轉列為收入,經國稅局查核後,調增甲公司其他收入500萬元,並補徵相關稅款。

國稅局表示,這類錯誤並非少數,公司在祭出獎勵措施留才時,也應留意相關稅務規範,更需留意會計與稅務處理,雖公司發行階段認列薪資費用正確,但若最終權利沒有被行使,這筆「費用」實際上並未發生,就必須在失效或沒收當年度列回收入。

國稅局提醒,企業若忽略處理,很可能導致被查核時一次補稅,建議公司財會人員在年度結算前,應仔細檢視員工認股權行使狀況,確保相關費用或收入都有依規定正確申報,避免後續爭議與罰款。

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產業新訊】若您願意提供更多的產業趨勢、業界人才動態、工作機會等資訊至《職場力》 >> 歡迎來函

工作調動影響非同小可,勞資雙方不可小覷

「工作調動」影響非同小可,勞資雙方不容小覷

調動勞工的工作,其實是非同小可的「企業大事」,甚至常會牽動勞工的去留問題,專家提醒:當面臨「工作調動」時,勞資任何一方都不宜過度輕忽衝擊,除了仔細評估彼此的中、長期計畫與發展外,在最初的勞動契約當中也要特別留意,是否有哪些「預先約定」將影響調動計畫?

勞退新制修法4大重點一次看 勞退金「選月退」有30天猶豫期

勞退新制修法4大重點一次看 勞退金「選月退」有30天猶豫期

為強化雇主落實法遵、確保勞工自願提繳勞退金時雇主責任、保障死亡勞工的未成年遺屬及指定請領人請領勞工退休金權益,也兼顧不諳選擇勞工退休金請領方式勞工的選擇權,勞動部今發布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新增請領月退休金者的「30天猶豫期」。

勞動部公布114年企業違反最低(基本)工資情形,將持續複查督促業者落實法令

2025違反「最低工資」開罰330萬元!服務業、製造業、零售業為大宗

勞動部於民國114年(2025年)於全國一共實施34,705場勞動檢查,其中查有違反法令情形計7,658場次,因工資給付低於法定最低標準而違規罰鍰的金額達330萬元,違規行業以支援服務業、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為最多。

勞動部支持撫育2名以上子女受僱者,不同子女生病、停課,可以分別有30日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子女

育嬰留停新制以日申請,二名以上子女者可分別請30天!

2026年元旦起上路的「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讓工作的爸媽得以「日」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不得超過30日,但是如果受僱者同時撫育兩名以上子女呢?勞動部作出說明:子女三歲前以「日」育嬰留職停薪的30日得分別計算,兩名子女即60日、以此類推。《104職場力》的「人資充電」專欄為您整理勞動部提醒,請特別留意唷!

我可以自願降職減薪嗎?公司能不能拒絕?勞工該怎麼做才能安全撤退?

我可以自願降職減薪嗎?公司能不能拒絕?勞工該怎麼做才能安全撤退?

當員工主動提出「我想降職減薪」時,公司就必須答應嗎?這背後涉及了哪些法律規範?勞工應該怎麼做才能自保?本文將為大家拆解自願降職背後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