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倒數!10/19申請截止,補助資格、金額、申請方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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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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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將於2026年10月19日截止申請!新制提供非自願離職勞工子女每學期4,000~26,000元補助,符合特定條件者可加給20%,最高補助3萬1,200元。《104職場力》為您整理補助金額、申請資格與線上申請方式。

文/104職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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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經濟負擔,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推動「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新制,提供失業勞工子女在學期間的生活支持。11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扶助金自9月8日起受理申請,將於10月19日截止,目前已進入最後1週倒數。勞動部提醒,符合資格且尚未提出申請的失業勞工,請把握最後申請時間,儘速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減輕家庭經濟壓力,讓子女安心就學。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除了面臨工作中斷、收入減少的壓力,仍須負擔子女在學期間的學費、書籍費及日常生活等各項支出。為提供失業勞工家庭更實質的支持,勞動部自本學期起將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調整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並放寬原有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補助僅能擇一請領的限制。新制實施後,失業勞工子女即使已獲得教育部私立大學定額減免、高中職免學費補助等各類政府就學減免或補助,仍可同時申請本項生活扶助金,讓政府資源發揮加乘效果,提供失業勞工家庭更多支持。

圖/勞動部

「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資格

勞動部說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只要於受理截止日(10月19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符合申請資格:

  • 近3個月內曾領就保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於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 近1年內曾領就保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且近3個月工作未滿30日: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0日者。
  • 近1年內曾領就保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且近1年工作未滿3個月: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 於受理期間辦理求職登記,且於受理期間結束後1個月內領取就保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於115年9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11月18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生活扶助金。)

除上述條件外,申請人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最高補助3萬1,200元

根據勞動部公告,「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依子女就讀學校類型提供不同補助金額:

子女就讀學校每名子女補助金額
公立高中職4,000元
私立高中職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15,000元
私立大專校院26,000元
※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補助規定,補助金額再加給20%。

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6,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6,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5,200元的補助,一人為3萬1,200元,2名子女合計為6萬2,400元,協助失業勞工減輕子女在學期間的經濟負擔。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補助如何申請?

11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扶助金自115年9月8日起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19日。

符合資格的勞工可選擇:

勞動部提醒,申請後若需要補件,或審核結果已寄發通知,除了紙本通知外,也會同步發送簡訊。相關申請資格及規定,可至勞動部全球資訊網查詢;若有申請資格或補助相關疑問,可撥打生活扶助金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詢問。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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