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打來要求補正,卻開始連環抱怨、指責東指責西,前後十幾分鐘才聽出只需補正一項文件⋯⋯。職場遇到疏失或出包可能連帶造成許多影響,而每個人多少都會產生情緒,但不如先將事情處理好,沒有人上班目的是要惹怒其他人,不要太較真。
職場上我特別討厭某個族群,貼了三個標籤、涉及嚴重刻板印象:年齡歧視、性別歧視與職業歧視。
要不要明寫呢?會不會被幹翻?阿算了我天天在得罪人,收到恐嚇信跟刀片也是日常了。中老年女性公務員,呵。只要具備其中一個條件就有互動很心累的機率,三個湊滿直接煩躁程度衝上天際。
對於公務員來說,事多事少都是領那個死薪水,與他的能力和效率無關,是以你只要找他就是得罪他,不管你是不是有正當理由,反正害得她沒辦法泡茶話家常在那兒空耗公帑,一接到電話語氣就是滿滿不耐煩。
尤其,要是哪個文件缺了、錯誤了,就打個電話或回電郵說要補正就好,以「做事」來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對方就是特別地情緒導向,可以打電話來跟你抱怨半天,說你害他關帳會有問題多麻煩,害他還要寫申請單,害他哪裡要弄過來弄過去等等。
聽了五分多鐘的抱怨還沒聽到重點,我直接打斷說,「所以請問我要做什麼,我們公司配合就是了,請你告訴我要做什麼就好。」
「哦沒有啊這些都是我們機關自己弄就好。」
靠夭所以你是專程打來抱怨的喔!又不能不聽,有時候聽了十分鐘才抓到我們公司要補甚麼文件,共一份(其實直接講大概三十秒就能講完的),或是像這樣抱怨十分鐘後發現公司根本沒疏漏。
是個案乎?當然是個案。你當然可以舉出一個態度良好做事認真又講求效率跟重點的中老年公務員女性,舉特例當通例來反證很容易,一定有,但就是少。
因為我遇到有這種問題的幾乎都具備上面這三個標籤阿,沒有這種問題的幾乎都不是上面那個標籤阿,奈何?
某次依契約先開了張本票給客戶押著,等金額匯過去了之後對方須返還該本票回來,匯完款後,對方打來跟我道歉說本票被他搞丟了。
「抱歉本票弄丟了,請問怎麼補救?」
如果我也是上面那個標籤的人,可能情緒上頭就先罵他十分鐘說這麼重要的東西還能搞丟,再抱怨十分鐘這會把我搞得多麻煩,再加一點人身攻擊,對話中還要一直有那種「唉、吼、嘖。」等情緒語,讓他的心情也受無謂影響。
事實上我沒有情緒,畢竟事情就是發生了,抱怨有屁用?
「 請去找你們法務告知此事,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最後拿法院的除權判決書給我當作替代那張本票,不然您沒辦法對我交代,我也不能對公司交代,那我也只好提告貴公司了。」我非常平靜地說。
「 知道了謝謝,不好意思。」對方回答。
這便是個解決問題的邏輯,我的立場很簡單:要嘛給本票、要嘛你自己去掛失、要嘛我告你,也不需要很生氣地跟對方揚言提告,而是提出方案給你想辦法解決。
對方也是知道後以處理這件事為導向,至於他搞丟本票可能會被他家法務噴、財務噴,以及還要繳裁判費可能也被老闆噴,都是他的事情,他得自己扛而不是把情緒帶給我。
故我們雙方的對話看起來是衝突的第一線,其實都雲淡風輕,事情處理好就好。
大家來上班都是出來賣的,都是賺點辛苦錢,沒有人上班的目的是要讓同事不爽、客戶不爽、老闆不爽。
不要太較真。
(原文標題:職場上大家都是出來賣的不要入戲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