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尾牙日期仔細看發現在假日,這樣能算是加班而請領加班費嗎?端看公司是否強制要求員工出席,如果不出席須請假,更因此影響考績等情事發生,可以請領加班費;若為自願性參加,即沒有加班規定囉。
最近又到了尾牙的旺季,尾牙的文化已經歷史悠久,主要是公司或老闆為了搞賞員工一年來的辛勞,會準備豐盛的餐點來招待員工,也會搭配抽獎等活動,原則上也會希望員工可以全數參加,所以往往會辦在假日或是下班的時間。
關於尾牙的文化傳統上還有「轉雞頭」的傳說,所謂的轉雞頭就是雞頭指向誰就是誰要被開除的暗示(好神奇!)。
另外有些公司為了炒熱氣氛還會希望員工可以提供尾牙的娛樂表演,也有些公司或老闆可能在心裡對於員工有沒有出席尾牙來認定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所以員工對於參加尾牙可以說是又愛又恨~
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舉辦尾牙,公司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舉辦尾牙,但是參不參加取決於員工,公司在上班時間舉辦尾牙要求員工參加,不會有加班的問題,但絕大多數的公司都會在下班後或是假日等非上班時間舉行尾牙,如果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參加公司舉辦的活動,可以請領加班費嗎?
根據勞基法規定,如果沒有延長工時的情形,只要每天上班超過八小時或是一週上班時間超過四十小時都算加班。
如果公司強制規定員工要出席尾牙,那舉辦尾牙的時間就屬於工作時間喔!
例如要求員工不出席得請假,或是提出後續連帶的不利處分,像是記曠職、影響考績等就是強制出勤,那員工可以向公司請領加班費;如果是自己自願參加尾牙,是無法請領加班費的。
(原文標題:假日吃尾牙算加班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