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退休指數」重新架構第二人生,衝破職涯年齡限制的迷思!

勞工職涯總有盡頭,近年由於國家勞動力老化,加上「中高齡就業專法」的推動,讓勞資雙方對於「退休再就業」、「延後退休」都產生新的想法。專家指出:採「退休指數」重新架構退休,不但賦予新意,將職涯種種伸進生涯中,縮短生涯一部分,卻綻放亮麗展延之職涯精彩。

文/許朝茂

想自職涯退下,係個人生涯的思考,之前多少人想提早退休,而遠離為五斗米折腰之苦;此刻延長退休主張似乎聲量高漲了。

退休多年來受到《勞動基準法》強制退休影響,退休主要關乎年齡,年齡愈接近強制退休,退休念頭自然而然浮現;但至今環境變了,改以「退休指數」重新框架退休,則退休相關因素多起來,更有新奇想法了。一生只有一次,職涯必須活得精彩、有成就!

奇美集團創始人許文龍先生,高齡96歲離世,其高職畢業後,一生在集團工作至76歲退休,其「退休指數」134,顯示其創業非凡成績。

【註】退休指數計算公式:(Ir=Age+Yj、Yj=工作年資、Ir=(76歲+58年)

以「退休指數」,觀察卓越企業家,其「退休指數」與其企業成就高度密切相關,如王永慶先生「退休指數」高達168、張榮發先生「退休指數」高達158。

其實我們重視他們在其企業辛勤耕耘甚為長期,累積其企業高成就。相對香港首富李嘉誠先生亦有此特點,美國巴菲特投資摯友孟格何嘗非「退休指數」高手呢?

延伸閱讀:什麼是「退休指數」?退休指數會有助於退休規劃嗎?

與「退休指數」相關的勞動法規

  • 《勞動基準法》第53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1.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 工作25年以上者。
    3.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 《勞動基準法》第54條: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1. 年滿六十五歲者。
    2.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20條:雇主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申請補助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受僱者,達其所僱用符合該規定總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但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行業及繼續僱用比率者,不在此限。
    2. 繼續僱用期間達六個月以上
    3. 繼續僱用期間之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

衝破「退休年齡」之迷失

退休其實也是生涯與職涯交叉規劃,今日不一定傾向休閒之晚年銜接;然,經由「退休指數」審思,將之展延,試試新奇嘗試:

一、退休再就業,不同高齡者之穩定就業

昔日企業因員工之職務專業、職務專業薪傳、技術專利,而需留下屆退員工;不過為數不多。

在民國109年12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實施前,部分企業不迷信年輕員工,卻因他們忠誠度、敬業、責任心優點,加上新手招募及換血目標不易,反而願意留下屆退員工。但是,卻先讓他們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後,再重新議定工資後重新簽約僱用。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提供穩定就業策略,則鼓勵企業展延員工職涯,在其屆退時,無須先離職,持續就業。此策略有二大利多:

  1. 免受強制退休干擾,短暫中斷工作年資,亦不受薪資減半不合理條件。
  2. 避開強制退休年齡屆滿65歲,一旦停止工作後,再就業而被迫中斷勞工保險。

企業應轉念,符合績優高齡者提供穩定就業策略,就人力資源留才言之,一舉二得。

二、「退休指數」偏重累積工作與保險年資

「退休指數」由年齡與工作年資合併計算,因為,工作年資不一定隨年齡增加而增加,因勞工職涯過程中(1)非自願性離職待業(2)自願性離職而待業(3)轉職過程而待業(4)留職停薪(5)申領就業保險期間而待業等因素,導致徒增年齡;但工作年資(含保險年資)未增長。

「退休指數」重新架構之角度偏重累積工作,有效工作年資,增加「退休指數」。換言之,重視工作年資只要累積愈高,其「退休指數」愈高。

一般而言工作年資與保險年資同步增加,故「退休指數」偏重累積工作年資與保險年資,若前二項年資變數,愈高更有利其退休金及勞保老年年金給付金額。

6%退休金雇主所提繳金額,隨著勞工任職愈久,提繳金額累積愈多,退休提領金額也高。勞工保險之「老年年金」計算公式P=Winsa×1.55%×Yins,(Winsa=平均月投保薪資、Yins=勞保之保險年資),假設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不變;但,勞保之保險年資40年與50年,顯然後者(每月35,495元)月領「老年年金」勝過前者(每月28,396元)。

三、「退休指數」連結就業與生涯銜接

昔日退休後之生活內容無非從事休閒活動(盆栽、爬山、講座、老人課程…....)、撥弄嗜好(書法、樂器、ktv)、無所事事而已,不但失去生活重心,且久而久之顯得萬般單純無味。以今日而言,其內容之豐富勝過昔日退休日子單純無趣,因兼職或正職之職涯展延,而讓職涯走進原先的生涯之時期,無須躺平,卻平添一股生活的活力。

職涯展延並能縮短平淡之生涯,使其拾回生活重心,且還是一種生活調劑,反而製造樂趣因職涯期間接獲得有趣訊息或活動皆十分精彩。再就業不再是苦差事,擔負非重任卻是專業之工作,在職涯與生涯交接處撞出精彩火花。

小結

職涯中有其盡頭,採「退休指數」重新架構退休,不但賦予新意,將職涯種種伸進生涯中,縮短生涯一部分,卻綻放亮麗展延之職涯精彩。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原文標題:「退休指數」重新框架退休,衝破退休年齡之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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