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一定適用勞基法嗎?
案例背景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度勞上字第6號民事判決) 某按摩師於按摩理療會館中接受4個半月的教育訓練後,開始於會館中排班進行按摩、理療等工作,會館對於按摩師之上班時間、排班、服儀、客戶互動、收費均訂有各類規則予以規範,後來該按摩師與會館發生爭執,會館遂表示該按摩師之後不用再來排班並撤下其個人資料。該按摩師方提起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等訴訟。
案例背景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度勞上字第6號民事判決) 某按摩師於按摩理療會館中接受4個半月的教育訓練後,開始於會館中排班進行按摩、理療等工作,會館對於按摩師之上班時間、排班、服儀、客戶互動、收費均訂有各類規則予以規範,後來該按摩師與會館發生爭執,會館遂表示該按摩師之後不用再來排班並撤下其個人資料。該按摩師方提起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等訴訟。
勞工與雇主之勞動契約終止時,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就服法則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了勞工工作滿一定期間而取得特別休假(特休)。但對勞工而言,這樣的權益是看得到、吃得到? 還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常見勞動檢查違法態樣,若果有其中之一,建議雇主盡快改正。
最近這一陣子,新聞中屢屢播送酒駕肇事、甚至造成無辜路人死傷的新聞。而為了嚇止酒駕,法務部除了打算對酒駕致人於死者科以重刑之外,甚至還考慮將肇事車輛沒入!由此可見,酒駕的確已經是引起輿論反感的行為。 只不過,對於在上班時間酒駕貨車司機,到底公司能否立即予以開除?還是得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來分析。
根據勞動部函釋,需由公立醫療機構於治療終止後,認定該勞工確有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的情形,雇主始得終止勞動契約強制其退休,醫療期間不得逕予強制退休。
民航飛機機師王天傑曾出版《給我搞飛機:型男機長瘋狂詹姆士飛行日記》、《又來搞飛機:暴坊機長瘋狂詹姆士の東洋戰記》等書,先後在國內外多家航空公司擔任機師,而他上一個東家就是台灣虎航,但雙方合作僅1年就不歡而散,甚至對簿公堂。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虎航勝訴!據報載,王天傑表示將會上訴。 究竟這家航空公司和機師間出了什麼問題?
我是最晚去面試的新人,但最終只留兩人,我很幸運被錄取,在民眾日報體育組一待就是四年,這期間我有機會進入自由時報和中國時報,但最終都因私人因素放棄。1992年我有機會進入民生報,副總給我空間成長,給我夢想中的工作,助我完成最大心願:成為民生報體育記者。 時隔多年,副總後來在一場聚會中把我拉到身旁,就像父親一般的副總說,「你知道當年我為什麼錄取你...」。 「我不知道,請問副總是什麼考量」。 副總說,「看完你個人背景資料,面試跟你深聊,我知道你是一個孝順的孩子,所以我決定用你 因為你很孝順...」。 那時候我入行快20年,第一次知道,原來「孝順」也是一種優勢和職場競爭武器。
人的一生平均有30年在工作,到底要要多少退休金才夠用? 大部分的人都會回答:要準備新台幣 1 千至 2 千萬元才夠吧?其實準備多少退休金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全看個人的規劃與需求。 以一位30歲的年輕人為例,年輕時的規劃可以善用時間複利效果,用小額投資方式累積財富,但同時,不僅要考慮到投資風險的問題,更要考慮到人會有意外風險及生病的風險,別讓這些變數影響了我們的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