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無法勝任工作? 還是將即將退休員工掃地出門? (上)
屆齡退休之職員工作疏失導致公司連帶賠償而降職,爾後又違反工作規則,公司決定開除卻被法院判決違法,原因為何?懲處時應當注意「一事不二罰」原則,具體事證也需查明。
屆齡退休之職員工作疏失導致公司連帶賠償而降職,爾後又違反工作規則,公司決定開除卻被法院判決違法,原因為何?懲處時應當注意「一事不二罰」原則,具體事證也需查明。
「228和平紀念日老闆要我上班,該怎麼做?」國定假日要求員工出勤或與工作日對調,皆需徵得勞工同意。調移後之工作日即成為應放假日,若再徵求勞工該日出勤提供勞務,則依法應發給加倍工資。104法務長帶您從訴願個案了解相關細節。
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加班費)或未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如實申報勞工月投保薪資(以高報低)為常見的雇主違章行為。有問題是,勞工到職時即已知悉,勞工事後可否再主張雇主違反規定而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春節初四(2月8日)凌晨,華航公司機師職業工會宣布:今日起無限期罷工,此訊息頭一遭占據春節期間各家媒體頭版! 華航公司機師職業工會宣布罷工事件,極不像2年前5月華航公司空服員職業工會罷工,政府及華航公司僅花一天因資方對工會七大項訴求,欣然統統接納而致罷工迅速落幕。
勞工保險之失能給付,最令人心傷感嘆的給付:如化學氣體中毒失能者,其身心打擊非常人能體會。 不論勞工因普通傷病或職業災害(病),致使勞工終身無工作能力,雖得申領失能年金﹔可惜勞工必須離職場而去,勞工終身之痛啊。 為彌補中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者,其眷屬尚有眷屬補助,對其生計不無小補。
小李日前看到廠商在人力銀行網站刊登招募「行銷專案經理」的徵才廣告,廣告內容寫著:「大學畢,具汽機車執照,有業務經驗,每日只須回報工作內容無需到公司上班,每月只要達成目標,薪酬5萬5千元加銷售獎金。」小李看了非常心動,於是寄了履歷表,不日接到廠商面試通知,小李依約前往面試,雙方洽談甚歡,約定自即日起開始上班,不料,上班幾日後,小李發現公司遲遲未幫他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小李心生疑竇,遂問了人事部,孰料人事部回答:「你並非公司員工,公司無義務幫你投保!」小李一聽覺得公司作法不可思議,有上當受騙的感覺,於是向勞工局提出檢舉:
檢視人力銀行網站眾多的徵才職務中,有不少職務,廠商希望面試的求職者須具備「國立大學」學歷,更極端的甚且限所謂「台清交」等名校,否則一律不予錄用,亦有廠商基於對職務條件或公司文化的主觀判斷,於徵才職務一律限制求職者須無任何「刑事前科紀錄」,上述這些徵才內容,是否有就業歧視的問題?
人力資源計劃內容每年都大同小異,內容幾乎一成不變,為什麼?這狀況通常透露出企業組織發展與年度規劃的落差、甚至人資對各單位不甚了解,而未掌握產業與市場趨勢。資深人資顧問提供3點建議,進行年度計劃時有效且有助益。
現代人智慧型手機普遍,聯絡方式亦從傳統書信和電子郵件往來,轉變成通訊軟體溝通。員工不依公司離職規定逕以LINE表示我不幹了,是否發生請辭效力問題?根據勞基法與相關判決,切記應遵守勞工請假規則及雇主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