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市場當前困境為本國、外籍勞工均缺人手,雇主的「缺工」危機並不亞於疫情後的定單下滑,因此需要更多的人力支援。當前台灣不論對中高齡者齡者、未來第三類外籍勞工等人力之延攬及僱用,都值得企業預先規劃,勞資顧問提醒:未來50年內就業市場缺人缺工將成常態,而人力來源種類,永遠不嫌多。
文/許朝茂 顧問
原文標題:人力長期缺乏業者,不思考聘僱藍領第三類外國人?
就業市場目前的狀況是:本國勞工缺工、外籍勞工亦缺工,全面性缺人加上缺工實在難為雇主,導致經營上擔憂的「缺工」變數,恐不亞於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後的訂單來源。
勞動部為雇主短缺外籍勞工費心,在外籍勞工工作總年限不放寬的條件下,推出「留才方案(政策)」,給雇主缺工開了一扇門,使得第二類外國人經技術檢定及語言檢定,得轉身變成第三類外國人,且還送上「永久居留」大禮。
中大型企業似乎並未以巨大掌聲歡呼此方案,顯然它非令中大型企業雇主期待久旱逢甘霖的處方;但是對小型企業穩住外籍勞工人力,十分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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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稱藍領審查標準)第六條:中央主管機關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工作,其工作內容如下:
《藍領審查標準》第六十二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六條第三款之「中階技術製造工作」,應符合附表所定專業證照、訓練課程(1)紙本加列外語學科試題7項目(2)僅需通過術科考試,取得成績證明之技能檢定78項目。
雇主於挑選及聘僱藍領第三類外國人,須留意以下因素,以務實僱用:
「留才方案」雖說將近18-20萬第二類外國人符合資格,首次良好方案對外籍勞工心裡適應及其生涯規劃衝擊甚大,對此決定思索期間拉大。
「留才方案」適合小型企業人力補充,因其所需外籍勞工本來不多,加上只要其中部分願意參加檢定晉升第三類者,小型企業即可穩住所需外籍人力大部分比率,故鼓勵小型企業多多嘗試。
擔任第三類勞工應具備工作年限有「6+5」、「6+6」、「12+0」3種,尤其「6+6」、「12+0」之勞工,其曾在台工作6年或12年返國後,其生涯已在國外步上常規;卻突然要臨時大轉彎,在可知資源不豐富情況下,可能使他們十分猶疑?
所謂「6+5」指目前在台第二類外籍勞工工作6年後,經(技術及語言)檢定合格後,再繼續工作5年,工作總年限滿年11年。因此鼓勵「6+5」外籍勞工參加檢定,成功率大大提高;至於「6+6」、「12+0」外籍勞工,因受制離開台灣數年已久,且在其國內已成家立業,想再回台參加檢定,國人怎能高度期待?
依據《藍領審查標準》第62條附表,以最大可能技術範疇「製造工作」為例,中階技術工作所需之專業證照檢定分為2種:
共7類。因外籍勞工需技術術科檢定加上「外語學科」,檢定難度較高。
除非必要性,雇主宜選(二)需通過術科技能檢定項目(共78類),有助外籍勞工檢定能力提升,順利通過技術檢定,而獲得檢定及格之成績。
女性外籍勞工多數以家庭為重,「留才方案」雖適用看護工和幫傭;不過,女性生涯不同男性,「圓滿家庭」仍是其生涯最大願望,即使成為第三類看護工和幫傭,可永久居留,通常女性外籍勞工若無法在台灣結婚成家,往往不如歸去。
基於二性生涯規劃不同,建議企業在規劃「留才方案」選才時,可納入作為考量。
今日人力缺缺情境,雇主不論對中高齡者齡者,加上未來第三類外籍勞工等人力之延攬及僱用,均值得步步為營預先規劃。未來50年內台灣就業市場缺人缺工將是常態,而人力來源種類,永遠不嫌多。
作者介紹:
●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