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包/輕症免隔離3月20日上路!染疫請假、保險理賠6大QA秒懂防疫新制

2023-03-10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20日起,包含「0+N輕症免隔離」等7項措施上路,民眾染疫後,若無症狀或症狀緩解後,全程佩戴口罩即可安心外出。國內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新冠肺炎列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確診者必須強制隔離,歷經1,159天,終於迎來3年多來最大規模的解封。《聯合新聞網》整理報導相關措施,一秒搞懂最新防疫新制。

延伸閱讀:【最新】確診輕症者免隔離3/20上路,請假可出示快篩陽性|COVID-19最新防疫規定總整理

取消哪7項措施?

  • 輕症強制隔離
  • 開立隔離通知書
  • 確診者同住家人、入境民眾自主防疫(0+7)
  • 輕症通報、提供確診數位證明
  • 確診者簡訊、自主疫調回報
  • 居家照護遠距諮詢
  • 確診死亡者遺體儘速火化、使用雙層屍袋、不可再打開屍袋

※ 3月20-26日為緩衝期,採檢日為3月19日(含)之前的民眾及相關單位仍可進行通報。

延伸閱讀:防疫再鬆綁!3/20起確診隔離改「0+N」,7個QA掌握解封新制重點


哪4項措施繼續維持及調整?

  • 口服抗病毒藥物、清冠一號由公費支出。
  • 住院需防護措施經醫師評估維持。
  • 符合病例定義的住院者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
  • 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調整適用對象。


0+n怎麼算?有哪些注意事項?

  • 輕症及無症狀確診者免通報,自篩檢陽性日起無須進行居家隔離(0日),改採自主健康管理(n日)至快篩陰性或發病/採檢陽性滿10天。
  • 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請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場所,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例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
  • 「0+n」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指引性質,無罰則。

※「中重症」須通報,篩檢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等狀況而住院或死亡者。


0+n各類對象適用假別?

  • 軍職人員/病假,無不利處分。
  • 公務人員/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例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篇目及考績等次考量。亦可選擇居家辦公。
  • 教師/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生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考核之考量,其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 學生/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 勞工/普通傷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請假依據建議採認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請假作業細節,另依目的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延伸閱讀:【校園防疫規範整理】新制度「校園口罩鬆綁」、還能請「防疫假」嗎?常見QA一次掌握


確診遺體處置修訂內容?

  • 取消「儘速火化」,遺體得採火化或埋葬等方式進行處置。
  • 「使用雙層屍袋」改為有滲漏風險才使用屍袋。
  • 允許親友瞻仰遺容,建議應佩戴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

COVID-19遺體處置修訂重點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輕症免隔離,防疫保單會賠嗎?

  • 勞保傷病給付/3月20日起輕症免通報免隔離,輕症確診者即不具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資格,只有收治在醫院的確診者才具請領資格。3月20日前之確診居家照護者,仍可在5年內領取傷病結付。

  • 防疫保險/產險公會10日緊急召開常務理事會,發布新聞稿表示,「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換言之,自3月20日後,新冠輕症確診者,無法再向保險公司申請防疫險理賠。

3月20日起解封規定一次看
▲ 圖表來源:聯合新聞網

【產業新訊】若您願意提供更多的產業趨勢、業界人才動態、工作機會等資訊至《職場力》 >> 歡迎來函


關於【防疫鬆綁新制度】,還有這些資訊值得參考:

最新HR新知,【人資充電】上都有!

★ 小編精選專欄,趕快追起來! ▶ 點我馬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