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業有哪些補助可領?申情資格和方式是什麼?《104職場力》為您整理最新版本的「青年尋職津貼」、「青年就業獎勵津貼」包括勞動部推動「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提供「青年尋職津貼」(最高15,000元)、「就業獎勵津貼」(最高35,000元),合計最高可領4.5萬元,鼓勵初入職場的求職新鮮人能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申請流程、適用資格、獎勵金額及相關常見問題,就看《104職場力》!
文/《104職場力》小編
初次尋找工作的新鮮人,總擔心自己「沒那麼快能找到合適的工作」,但待業時間拉長、沒有收入,特別容易增加焦慮感。為提供職場新鮮人的就業穩定、減輕心理壓力,現在政府推出新的友善方案囉!
勞動部推動包括「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對待業三個月以上的15歲至29歲初次尋職青年提供實體及線上的職涯諮詢,並協助履歷撰寫、媒合就業等服務)、「青年尋職津貼」(提供參加計畫青年的每月5,000元、最高可領15,000元),以及如在參加計畫90天找到工作、或找到工作持續穩定就業,會再發給「就業獎勵津貼」(最高可領35,000元)。
「尋職津貼」和「就業獎勵津貼」兩者合計最高可領45,000元,換句話說,這個計畫提供的是「待業中的津貼協助」以及「找到工作後、穩定就業的獎勵補助」,藉此鼓勵新鮮人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趕快來看看吧!
案例1 | 案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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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60日找到工作 | 在第61日找到工作 |
符合規範最高可領 青年尋職津貼10,000元 就業獎勵金35,000元 | 符合規範最高可領 青年尋職津貼15,000元 就業獎勵金30,000元 |
共可申請補助45,000元 | 共可申請補助40,000元 |
項目 | 適用資格 | 獎勵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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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尋職津貼 | 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初次尋職」的青年, 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 | 最多發給3次,最高15,000元 第1次求職可領5,000元(30天內2次以上求職、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輔導) 第2次求職再領5,000元(30天內未就業,第31~60日以上3次以上求職、1次推介) 第3次求職再領5,000元(60天內未就業,第61~90日以上3次以上求職、2次推介) |
青年就業獎勵津貼 | 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初次尋職」的青年, 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 符合第1次尋職津貼請領要件。 | 最高可領35,000元 「60天內找到工作」連續受僱30天以上5,000元;90天以上20,000元;180天以上10,000元 「第61~90日內找到工作」連續受僱90天以上20,000元;180天以上10,000元 |
有關適用資格的詳情,除了上述表列的說明之外,以下為大家詳細解說符合「初次尋職」資格的對象: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15歲至29歲「初次尋職」的青年,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
這邊所指的「初次尋職」,是指在參與本次計畫之前的求職者,從未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併稱各項社會保險)者,即會被視為第一次找工作的求職者。
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舉例說明:甲君為年滿22歲的本國籍青年,在112年6月30日取得畢業證書,至9月28日皆無投保紀錄,於9月29日可報名參加本計畫。另外29歲的認定,係指報名參加本計畫時,青年未滿30歲者。
另外青年如正在打工兼職、或有2個以上部分工時工作(也就是有多筆加保紀錄),但各筆加保紀錄若皆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以下,並符合連續 90 日者,依然符合規定。
「未就業」的認定為何? |
1. 「未就業」係指失業或待業狀態,青年失業期間以未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紀錄之日(退保日次日)起算,並扣除就學、服役期間及短期就業期間。 2. 未就業期間自畢(肄)業日後起算,且連續90日未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紀錄,始符合計畫資格。其畢(肄)業日之認定,依畢(肄)業證書所記載日期為原則。 |
「未就學」的定義為何? |
1. 「未就學」係指無正式學籍,佐證文件為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影本。 2. 學生完成註冊手續,入學資格經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並領有學生證者,即具「正式學籍」。故青年如為休學狀態,因已完成註冊,具有正式學籍,故原則非屬「未就學」者。 |
「未就學」的定義為何? |
1. 「未就學」係指無正式學籍,佐證文件為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影本。 2. 學生完成註冊手續,入學資格經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並領有學生證者,即具「正式學籍」。故青年如為休學狀態,因已完成註冊,具有正式學籍,故原則非屬「未就學」者。 |
正在打工(或有2個以上部分工時工作),是否可參與計畫? |
青年若有多筆加保紀錄,但各筆加保紀錄若皆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以下,即112年為25,250元(含)以下者,仍符合規定。 |
更多「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適用資格】相關問答,請參考勞動部網頁說明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申請統一採線上申辦方式:
如何申請參加計畫? |
1. 一律採線上申請,並以1次為限。 2. 初尋青年自計畫公告之日起,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並完成至少一種職業心理測驗(我喜歡做的事-職業興趣探索、工作氣質、求職端工作風格,三擇一)。完成測驗後,即可至該網站本計畫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同時上傳相關文件完成報名參加計畫,上傳之次日起為參加本計畫時間之起算點。 |
報名計畫要上傳那些文件? |
1. 申請書(含同意代為各項社會保險等資料說明)。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影本。 4. 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 其他經勞動力發展署規定之文件(如退役證明文件影本、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等)。 ※ 前述畢業期間之認定,以檢具教育主管機關或就讀學校所開立之畢業證明文件上,所載明之開立日期為準。 |
報名時資格不符,可以再重新報名嗎? |
報名時如因「未滿15歲青年」、「未就業期間未達90日」、及「文件不符合規定」等原因,而審核未通過,當申請人符合資格時,可再重新報名。 |
為鼓勵初尋青年積極尋職,自參加計畫之日起90日內,有積極尋職、且參加就業諮詢、職業輔導或就業推介,每月可領5千元,最多可領3個月(3次),合計1萬5千元。
「青年尋職津貼」最多發給3次,最高15,000元。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並以1次為限。
申請辦法如上所述:需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並完成至少一種職業心理測驗(我喜歡做的事-職業興趣探索、工作氣質、求職端工作風格,三擇一)。
完成測驗後,即可至該網站的計畫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同時上傳相關文件始完成報名參加計畫,上傳之次日起為參加本計畫時間之起算點。
第1次求職 |
加入台灣就業通會員並至少完成1種「職業心理測驗」後,於本計畫專區上傳申請文件(以上傳文件之次日為參加本計畫之起始日)。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就業輔導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就業諮詢或就業輔導之紀錄,可申請5,000元。 ※ 需在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 |
第2次求職 |
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並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的求職紀錄,即可申請5,000元。 ※ 需在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 |
第3次求職 |
若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的求職紀錄,可再申請5,000元。 ※ 需在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 |
我如何取得求職紀錄證明? |
求職紀錄必須為本人應徵,求職紀錄證明內容應包含應徵單位名稱、應徵職務名稱、求職人姓名及求職日期等資訊。您可以用截圖、照片或電子簽章等方式,提供含上述資訊之投遞履歷證明(如郵寄信封、電子郵件備份)。求職通路可包含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民間人力銀行網站、親自至應徵單位(如收信章)官網、或事業單位(雇主)主動邀約後之面試歷程紀錄或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等。 |
應檢附求職紀錄內容為何?可以提供人力銀行的求職紀錄嗎? |
1. 求職紀錄必須為本人應徵,求職紀錄證明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資訊: (1) 應徵單位名稱。 (2) 應徵職務名稱。 (3) 求職人姓名。 (4) 求職日期。 2. 求職職缺非以台灣就業通網站職缺為限,可以提供其他求職通路之求職紀錄。 |
第1次尋職津貼的審查時間為何? |
1. 本計畫參加資格與第一次尋職津貼於各自上傳規定文件之7日內審查。 2. 如報名參加本計畫後,在未審查報名資格前,隨即上傳第一次尋職津貼應備文件者,經查不符報名資格,自無第一次尋職津貼請領資格,將以行政處分通知申請人。 |
如果沒有完成第1次尋職津貼規定,還可以申請第2次、第3次尋職津貼及後續就業獎勵嗎? |
1. 青年只要完成3次尋職津貼各自的請領要件,並於期限內上傳所需文件,即發給尋職津貼。如青年未完成第1次尋職津貼請領規定,但有完成第2次請領規定且於參加計畫之日起第67日內上傳文件,發給第2次尋職津貼。 2. 但青年必須完成第1次尋職津貼請領規定要件,亦即須完成2次以上求職及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才可申請就業獎勵。換言之,倘若青年沒有完成2次以上求職及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縱使於參加計畫期間有找到工作,無法申請就業獎勵。 |
更多「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尋職津貼發放】相關問答,請參考勞動部網頁說明
青年在參加「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期間內,找到工作,且為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當符合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30日、90日、180日,即可申請「青年就業獎勵津貼」。
此外,初次尋職的青年符合第1次尋職津貼請領要件,並在60日內先找到工作,有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可申請「就業獎勵」津貼5,000元。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發給20,000元;再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以上,發給10,000元。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指於參加計畫60日內就業)或滿90日(指於參加計畫第61-90日就業)的次日起60日內,檢附規定文件至計畫專區提出申請。後續符合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不需再申請2萬元及1萬元的就業獎勵。
如果超過期限忘記申請怎麼辦?
如符合下一階段就業獎勵時,仍可於下一階段受僱期滿之次日起60日內申請。
例如:甲君在112年12月1日符合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但未在受僱期滿之次日起60日內提出申請,則可在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之次日起60日內提出該階段(2萬元或1萬元)的就業獎勵申請。
60日內找到工作 | 第61-90日內找到工作 | |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滿30日 | 5,000元 | - |
滿90日 | 20,000元 | 20,000元 |
滿180日 | 10,000元 | 10,000元 |
累計 | 35,000元 | 30,000元 |
請領時間 | 滿30日的次日起60日內 | 滿90日的次日起60日內 |
線上填妥公司名稱、行業別及到職加保日期等申請資料。
如需要查詢審核進度,依居住地分署於收到申請案件後,將等青年符合就業獎勵相關規定時,辦理審核作業:
什麼情況可申請就業獎勵? |
1. 青年可以自行尋職就業,如有就業服務需求可電聯居住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本計畫專區可查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相關聯絡資訊。 2. 初尋青年須符合第一次尋職津貼規定要件,才可申請就業獎勵,如參加計畫60日內就業且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或參加計畫第61-90日內就業且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 須於就業期滿之次日起60日內在台灣就業通計畫專區提出申請。 3. 依前點申請就業獎勵,後續符合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不用再提出申請2萬元及1萬元的就業獎勵,由公立就服機構自動勾稽加保資料,逕予審查核撥至青年指定帳戶。 |
有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是否一定要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職? |
1. 本計畫沒有限制從事的行職業別,但須為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另外,青年不得為雇主或其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2. 青年可以自行尋職就業或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尋職,但應於到職投保之日起15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如有相關就業協助需求,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3. 另為避免勞工誤入求職陷阱,提醒求職者尋職時,應做好求職前「三大準備」及應徵時堅守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等「七不原則」。 |
遇非自願離職,轉職可以有幾次機會? |
非自願離職以1次為限。 |
參加計畫後,很快就業了,我能申請就業獎勵嗎? |
初尋青年必須符合第一次尋職津貼規定要件,才可申請就業獎勵,也就是青年要在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完成2次以上求職及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並在參加計畫期間90日內,找到工作,並就業滿30日或90日,才可申請就業獎勵。 |
更多「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就業獎勵】相關問答,請參考勞動部網頁說明
如有任何申請上的疑問,計畫專區提供了「相關問答(Q&A)」頁面,亦可直接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77-888、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洽詢專線 |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免付費服務專線 | 0800-777888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02-89956399 分機:1883、1873、1862、1817 |
桃竹苗分署 | 03-4855368 分機:1253、1255、1257、1258、1259 |
中彰投分署 | 04-23592181 分機:3730、3731、3732、3733、3721 |
雲嘉南分署 | 06-6985945 分機:1321、1322、1323 |
高屏澎東分署 | 07-8210171 分機:2304、2305、2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