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查的中年級觀察】從上班族轉換成自雇者,必須要有的思維轉換

文/我是老查(李全興)圖/Lina Kivaka

整理編輯/104高年級

最近和同樣是中年級的朋友聊到職涯轉換的課題:「感覺從原本在企業任職的上班族要轉換成自僱者,心態上似乎要有蠻大的調適,老查可以分享一下你的經驗嗎?」

「我覺得有一項思維上的調適很重要:要把自己的價值展現的方式,從『服務』轉化成『產品』,為自己進行一個『打造產品』的過程。」

朋友有些不解「『打造產品』應該是創業者才需要做的吧?自僱者仍然是運用自己的技能、專長提供服務不是嗎?」

「因為情境變了,所以方式也要調整。以往我們在企業任職時,主要是配合老闆、上司的要求,提供極其客製化的服務:要融入公司的文化、遵守公司的規定,戮力達成企業設定的目標,甚至要投入許多工作之外的心力與時間。越能配合公司與老闆的期望把我的『服務』做得越好,公司回饋給我的就是升職、加薪、更好的福利等等。我在企業的體系內待越久,與同儕、其他部門的合作過程順暢也會建立我的口碑以及信任度。所以經常有人說『會做人跟會做事同樣重要,甚至做人比做事重要」這樣的話,這裡的『做人』,也可以轉化成某種『服務』的意思。』

「但成為自僱者之後,業主或委託人與其說是要買我的『服務』,實際上他要買的是我解決問題的能力、做出成果的能力。有效、符合期待是最重要的價值。這時候我們的價值不在於好相處或好配合,而是能夠精準地完成任務、做出成果。所以,打造出『我可以為你解決OO問題』『我最擅長完成OO任務』的明確能力定位,就會是自僱者必須建立的思維。甚至要做到『不適合的需求寧可不接』的程度,因為唯有能做出成效,才會確保後續還有再一次的機會與口碑。我之所以用「產品」來形容,因為每一樣產品都有其最主要的功用,就像你不會用筷子來切牛排一樣。」

「你的意思聽起來有點像是成為『工具人』耶」朋友似乎不以為然。

「『產品』的面相可以很廣啊,舉例:我有營運管理的能力,當在企業內工作時,我只能透過自己親自做,或成為主管帶人做的方式展現價值,但成為自雇者之後,我除了可以擔任企業的顧問某程度的參與實作之外,我也可以設計出課程教人做、可以寫書、可以經營產業社群發展其他商業模式…,這些不同的『產品』也都是讓我的能力展現出價值的方式,但是在企業內服務時,我們並不習慣用這樣的思維看待自己的能力,企業也會有『不得兼差經營副業』之類的規定限制,所以角色轉換之後,一定要幫自己的思維鬆綁。」

在一本探討自雇者應具有哪些思維的好書《一人公司》這麼說『「一人公司」不只是成為個人工作者,兩者的差別在於是否有發展出系統、自動化或者是流程去建立事業,而非以時間換取金錢。雖然開發產品的時間可能會很耗時,但適當的「產品」可以同時服務幾乎是無限的客戶,且利潤會在所投入的時間之外持續發生。』

《一人公司》作者保羅.賈維斯就是親身實踐的案例:他原本是一名企業網頁設計師及網路顧問,後來成立自己的一人公司Mighty Small Ventures,包括寫作,創作軟體、經營Podcast,還提供線上教學課程,透過他自己或是與其他工作者的合作為業主提供服務。他強調「要實現自主權,必須先成為自己核心技能組合的主人,因為能力和自主權是一體的」

賈維斯也提到,第一項必須克服的迷思會是:「剛開始為自己工作時,可能會面臨的情況是把原來你老闆的角色換成你的客戶罷了。」所以你似乎並沒有真正主導你的工作與生活,要改變這個狀態,必須朝著「唯有你的能力增加、人際關係發展,對於你想接的客戶與專案類型,就更有選擇的餘地。」「必須持續精進你的能力與服務,保持終生學習的心態可能是一人公司有別於一般工作者模式最大的一項差異。」

反思我自己在這五年裡,也在逐步轉變觀念與破除既有迷思的過程,「說來慚愧,今年應該是我的『產品元年』,剛剛和你分享的這些想法,雖然之前就已經在書上讀到,但也要真正在一些事情上卡住了,才有深刻的領悟」我對朋友這麼說。

關於作者

李全興(老查) 數位轉型顧問、出租大叔、商業好書說書人,以及正在探索人生下半場可能性的中年級實習生。 2000年起即投入數位產業,累積逾20年電子商務、社群、數位內容領域工作資歷,致力將數位經驗運用於協助企業數位轉型與內容經營、社群行銷。目前則在探索百歲人生時代,自身職涯的第二條成長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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