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報到日在即,卻遲遲拿不到正式Offer Letter?HR說「卡在主管出差未簽核」是真的還是藉口?求職者可以如何自保?本文拆解企業內部核薪流程的4個真實卡關點,並揭露背後可能隱藏的拖延變數,同時教大家該如何自保,告別兩頭空的求職焦慮!
文/《104職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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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或多或少應該多遇過,好不容易熬到HR來電恭喜錄取,甚至都先收到口頭或書面的報到行政須知了,但偏偏最關鍵的「薪資、職位名稱與象徵勞動合約的Offer Letter」卻遲遲沒寄來,更可怕是常常一週兩週過去,每次詢問都只得到HR罐頭般的回應:「因為大主管出差、流程還在跑,完成後我們一定會盡快寄給你喔!」
104職涯診所上還有網友收過更誇張的回覆,對方HR表示「因為流程作業關係,他們最晚會在報到當天發Offer Letter」,讓手上還有另一家公司邀約、且報到時間同一天的他陷入兩難,也好奇遇到這種壓線發合約的企業正不正常?
到底「主管出差卡簽核」的理由是不是真的?還是HR慣用的拖延戰術?被卡在這種尷尬夾縫中的求職者該如何自保跟評估?
其實正常流程下,順序應該是:口頭或書面通知錄取(確認是否有意願加入+談薪資)→HR寄出Offer Letter(確認勞動條件)→候選人確認、簽署並回信(完成簽約)→HR寄送報到通知信(準備入職行政庶務)。
之所以會出現「還沒簽約就先提供報到通知」這種倒過來的怪現象,主要是因為兩者在企業內部的「權限」與「作業速度」有所不同:
有時公司高層已經口頭同意錄用,HR為了讓新人能趕上預定的報到梯次,或擔心人才等不到後續會跑掉,往往會採取「先跑行政流程(寄發報到通知)」安撫候選人,後續再補寄正式Offer的策略,因此這種情況的確不罕見。
切記!「報到通知信」在法律與實務上都只是「行政庶務通知」,絕對不等同於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契約,在還沒正式收到並簽下Offer Letter前,所有承諾都可能因為一場高層會議或景氣變動而生變(當然也有部分求職者遇到簽完Offer Letter被毀約的情況,但比例相對較少)。
另一個要提醒大家的是,企業報到當天才壓線給Offer Letter,對求職者來說風險更高!理由如下:
延伸閱讀:收到Offer後,薪水不如預期還能爭取嗎?|跳槽加薪揭密
雖然不代表以上這些慘劇「一定會發生」,可一旦發生了,最終承受損失的還是自己,因此建議,當HR表明想先跑行政流程後補錄取通知書時,若手上有其他機會,務必審慎評估、想好備案(心臟不夠強、不想賭的求職者,就直接選擇已發Offer給你的公司吧!)
講完結論,接著我們來討論大家最想知道的那句「Offer Letter卡在主管那邊」究竟是不是真的吧!
大部分答案是:Yes!尤其規模越大的企業,簽核流程就可能跑越久!
但若2、3週過去(或久於該企業平均寄送時間)卻還是遲遲等不到,理由也一樣,那可能另有隱情。
大家可能會納悶,現在不是都用線上系統簽核了嗎?或是傳個訊息給主管或老闆也能很快解決吧?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實務上就是有千百種因素。
有些簽核流程長到像在集點,從直屬用人主管開始,一路往上簽到處級主管、總監,最後還要送到總經理桌上,在這種「少一個章都不行」的防呆機制下,只要某一關的主管開會延誤或請假,整個流程就會動彈不得。
平日在辦公室就夠難簽了,高階主管、大老闆們都還行程滿檔(權限也無人代理),如果每個部門都有議題要商討決策,根本沒時間好好打開HR的信件,有時候長官被催急了,一句「等我回飯店/辦公室再看」就讓流程直接卡死。
線上簽核系統雖便利,但為了防範機密外洩,通常設有資安防護,若主管剛好人在外國,無法順利進入系統,Offer Letter就絕對產不出來。
傳產或部分歷史較悠久的企業可能不吃數位簽章那一套,繼續沿用「正式Offer Letter必須列印紙本加蓋公司鋼印、大印或負責人章」等規定,前面的審核流程已經跑夠久了,好不容易大老闆點頭,人資申請用印還要再跑一關總務或法務的調印流程,一來一往幾天的時間就這麼溜走了。
碰到上面這些狀況,HR可能比你更無奈!
主管簽核要跑流程是事實,但有時它也成了HR最完美的說詞,明明3天就可以完成寄出,偏偏要再多拖個一週,只為了用來掩蓋以下變數:
就像求職者會想等手邊的面試結果都出來後再決定去哪家一樣,團隊可能還在面試/評估其他候選人,雖然部分作風坦率的人資會直接告知「目前還在安排其他面試」,但部分會用「主管簽核需要時間」來穩住你、爭取時間。
碰上預算審核或策略調整,上層可能突然研議要不要凍結該職缺,這在年後求職潮特別容易碰到(尤其首季才開始討論、滾動式修正年度計畫的企業),在局勢尚未明朗前,HR夾在中間,無法輕舉妄動,但又怕優秀人才跑掉,只好先拿「流程還在跑」當緩兵之計,在內部一邊觀察風向。
面試時跟你聊得很融洽的用人主管(你未來的直屬主管)覺得你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急著要你進來救火,但簽呈送上去後,高階主管(如總監、副總)可不這麼想,挑剔你開的薪資太高,或者認為你過往的背景不夠精準。
甚至在某些中大型企業裡,進用新人會涉及跨部門的Headcount爭奪與組織政治角力,主管們在辦公室裡為了這個職缺爭執不下,HR總不能對你實話實說「我們部門主管跟老闆現在正在吵架」吧!於是「主管出差/簽核中」就成了最安全、也最能體面帶過的擋箭牌。
由於每家企業的規模和行政流程不同,收到Offer Letter的時間從面試後3天到1個月都有可能(外商公司或海外高等職位可能要更久),想了解該公司前輩的錄取經驗,讓自己心裡有個底,歡迎上104人才社群找人脈!
不論理由是真是假,對求職者來說,塵埃落定之前都很焦慮,如果像104職涯診所發問者一樣,報到在即還沒收到正式Offer,手邊又有其他企業催促回覆,建議採取以下3步驟主動出擊,逼出公司的誠意:
不要害怕聯絡HR,只要態度禮貌,用「對其他公司負責」的誠信態度作為合理推動力、請對方協助推進流程是OK的!
說法參考:
您好,非常期待下週一能到貴公司報到,相關的體檢與開戶我也都已配合辦理。
不過因為目前同時收到其他公司的錄取通知、並面臨回覆期限,基於職場誠信,我必須在本週五前給對方明確答覆。
因為貴公司一直是我的首選,不曉得能否協助幫忙,請代理主管協助確認,讓我能在週五下班前收到Offer Letter、安心婉拒其他機會呢?
如果HR真的很為難,坦言大老闆人在國外、飛機上真的聯絡不到,無法在週五下班前完成,這時你可以退而求其次,要求人資用「公司Email發一封暫代信」。
請人資在信中明確寫下:「本公司已確定錄取【求職者姓名】,職稱為【XX資深專員】,雙方電話核定之薪資總額為【底薪X萬+津貼X元】,目前正式Offer Letter正在內部高階主管簽核流程中,特此證明。」
這封信雖然在法律上不等於正式勞動契約,但至少當發現薪資結構不符(例如:原本說好全薪5萬,結果報到當天合約寫底薪3萬5加1萬5績效獎金)的爭議時,這封官方信件將是勞資調解時非常強力的佐證。
同時,這也能測試公司是否真的有錄用誠意,如果明明是內部流程問題,卻連發一封內含薪資結構的Email讓你好做事都不願意,那你可能真沒這麼重要。
如果對方婉拒或是隨意敷衍,週五下班前還是什麼都沒拿到,只一味重複「你下週一先來報到就對了,當天一定給你」,而你手邊又剛好有另一個還不錯、且流程完整的備案。
這時請務必冷靜止損,因為一家連錄取報到流程都亂無章法,且不願意給候選人基本保障的公司,內部的效率體制通常存在不小的問題。
除非對方條件真的好到值得豪賭,否則在有經濟壓力狀況下,冒著失去另一個確定機會的風險,代價真的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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