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迅速在5月進入社區傳播階段,由於疫情漫延導致家用快篩試劑一度「一劑難求」,部分企業比照醫護模式要求員工「篩陰」才可進班上工,但勞工質疑延伸費用該由誰吸收?勞動部對此做出回應:雇主如基於營運目的及職場防疫需求,要求勞工快篩陰性才可執勤,其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文/《104職場力》
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傳播階段,部分雇主因此要求勞工上班前需做快篩、確認「篩陰」後始可進班工作,因此導致勞資爭議,勞工質疑:此費用並非勞雇契約當中的固定支處,且目前家用快篩試劑一劑難求、擔心延伸更多金錢、精神、時間的耗費。
為此,勞動部做出明確指示:雇主若基於營運目的及職場防疫需求,要求勞工使用快篩確認染疫與否,應由雇主負擔相關費用。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指出:近期由於疫情升溫,各地勞工局處均接獲勞工陳情雇主要求上班前需快篩,因此勞動部呼籲雇主,如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要求「必須」進行快篩檢驗之對象(如未施打三劑疫苗之醫護人員、幼兒園及補習班之教師等),雇主不得強迫勞工進行快篩,亦不得因勞工未予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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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企業雇主基於自身營運需求,或需要做「風險管理」,仍可徵得勞工同意、要求員工須快篩陰性才工作,但其費用應由雇主負擔,勞動部並主動建議雇主可考量改採「居家辦公」、「分流辦公」或其他人力調整等模式因應,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
COVID-19本土確診案例不斷增加,企業管理部門面臨巨大的防疫壓力,如果辦公室內不幸出現同仁確診的案例,根據現行規定該如何準備應變措施呢?勞工可以如何請假?雇主應該給確診者薪水嗎?《104職場力》根據指揮中心的指引和相關規範,整理完成本文資訊,歡迎企業和HR多加利用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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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最後呼籲勞資雙方都要為防疫共同努力,建議事業單位應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定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勞動部訂定之職場安全衛生相關指引,採行防疫措施,以確保職場勞工健康安全。
勞資之間如因疫情衍生出差或薪資爭議,可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協助處理。
請注意,不論警戒等級指揮中心都提醒全國企業:應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請參考下列附件檔案),建議企業應依疫情情境、風險評估、因應對策、應變組織和緊急聯絡網、持續營運計畫演練五大架構,依照此階段落實企業內部的持續營運計畫。
指揮中心建議企業盤點核心任務、衝擊面,並分別建議從人員、業務、生產、營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分別就保護員工降低感染風險、人員辦公、出勤及出差方式改變因應、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以及其他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政策之措施,提供因應對策制定之建議或規定。
以下為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部分的重要提醒事項:
由於事業單位的種類和營運模式差異性大,建議各企業可成立應變小組,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建議,針對疫情作滾動式管理,也讓企業營運受疫情衝擊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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